法官、检察官离任后2年内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吗?

我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六条“法官离开人民法院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离开人民法院后,不得担任原审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或者辩护的除外。

法官被开除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诉讼或者辩护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于1995年2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分别于2001和2017年进行了两次修改。4月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法官法。新修订的法官法自2019 10 1起施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

因此,新修订的法官法规定,法官被免职后,除担任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外,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扩展数据

在新修订的《法官法》中,从对法官的要求中删除了修订前“年满23岁”的要求。

对于法官的资格。新修订的法官法规定: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普通高校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其他相应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关于法官法定工作年限,根据《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分开改革试点方案》,法官需要担任助理法官满5年(含试用期)。对此,新修订的法官法规定,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5年。

其中,取得法学硕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的,可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同时明确:“新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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