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中哪些行为将被罚款20万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广告费用五倍至十倍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依照本法处罚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该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或者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虚假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登记证。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吊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和广告发布登记证: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禁止情形的广告;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和戒毒治疗方法广告的;

(三)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可以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等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宣传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服务,或者禁止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

(六)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和网络游戏广告。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容易使促销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

(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具有预期投资回报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九)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养殖广告的;

(十)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一)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使用与中小学生和儿童有关的物品的;

(十三)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布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依照本法处罚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该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或者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