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31学校被认定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2月22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消息。经省语委办公室调查评估,确定肥西县、五河县飞光小学、铜陵市天津路小学等31所学校(幼儿园)为安徽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幼儿园)。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抓手。安徽省语委、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各学校继续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各示范学校要不断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水平,进一步增强师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诵读、书香校园建设、规范汉字书写、普及宣传周等活动,为其他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 用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带动他们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推动所在社区、村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安徽省语委、省教育厅将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进行不定期评审。发现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明显下降的,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