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黑板知识

作为企业,在向市场索取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重视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实现利益与安全的“双赢”。

1.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逐岗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立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在消防安全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员的领导下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3、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检查和检验;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等。

4.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特种仓库和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演练和扑救初起火灾。

6.定期维护本单位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始终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