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公安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立了相关职能科室和队伍以及政治部。政治部是公安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公室,是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辖干部部、警察部、宣传部、教育培训部。

(一)办公室掌握全市治安工作情况,调查、收集、分析、研究和报告社情和治安信息;起草重要文件,组织新闻发布会;负责重要会议的工作和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督办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安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局机关公文的文秘印刷、收发操作、审核和会议管理;负责局机关档案和地方志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档案工作;受理、督促和调查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负责公安外事和接待工作。(二)警务督察支队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监督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监督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现场执法和执勤。(三)干部处承担市局干部的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党委管理下一级领导班子的具体工作;负责市局和公安局的配置和使用管理,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调配审核、人民警察警衔审核和日常管理;负责公安院校和非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录取和就业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承担全市公安机关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指导优抚工作;负责武警消防部队副营级以上干部的协管工作;做好干部档案的保管、收集、鉴定和整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老干部工作;办理市局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福利。

(四)警察部队负责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执行和警戒纪律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和创先争优工作,负责集体和个人的考核、审核和立功申报工作;负责市局岗位责任考核和县级公安局班子“一岗双责”考核;负责全市治安队伍建设的综合活动;制定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调查掌握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负责审核起草队伍建设和政治工作会议报告、政治工作文件、档案、信访、统计和政治部行政事务等重要文件;承担市前卫体育协会的日常工作。

(五)宣传部门(公安新闻中心)研究制定公安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公安业务宣传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承担公安机关报刊影视和新闻报道工作;指导公安机关文化建设;维护民警合法执法权益,承担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市公安文艺家协会的日常工作。

(六)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掌握和分析全市经济犯罪形势,拟写防范和打击对策;组织和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市区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跨市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控工作;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工作。

(七)治安支队掌握全市社会治安动态,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组织指导治安案件的侦破,协调跨县(市、区)的重大治安案件的侦破。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制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暴力案件,指导和参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负责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品、核材料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城乡和内河的治安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和居民身份证;负责人口统计;指导征兵政治审查和飞行员招募工作;指导派出所的工作;管理边境和地区通行证的发放;负责排爆、安检、技防设施的推广应用;指导治安会、保安服务公司、治安队、经警队等治安组织建设。

(八)保卫部门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重要外宾、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在衢州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重要外宾、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在衢州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

(九)特警支队在处置暴乱和骚乱中,担负攻关和突击任务;处置群体性事件,依法实施现场控制和强制措施;处置劫持人质、飞机、船舶、汽车、持枪犯罪、爆炸等暴力恐怖活动。依法抓捕严重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承担紧急情况下设卡堵截任务;承担大型活动和重大政治任务的安保工作;承担加强城区(镇)机动巡逻任务,打击街头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其他应由特警支队承担的机动任务。

(10)刑侦支队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参与侦破重大刑事案件和跨县(市、区)刑事案件;负责刑事犯罪信息化建设,为全市刑侦部门解决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情报和信息支持;负责指导全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工作。

(十一)禁毒支队掌握和分析毒品犯罪活动的动态、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防范和打击对策,负责查处毒品犯罪案件和毒品违法案件;负责强制戒毒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负责市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12)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承担各类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治安检验鉴定、现场检验管理指导和全市刑事技术点建设指导。

(十三)监狱管理支队指导全市公安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羁押场所的监管、教育和生活保障工作,承担市、区两级政法机关承担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部分在押罪犯的管教改造任务;负责被判处治安拘留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检查监督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监管场所深挖犯罪;指导和监督在押人员执行刑罚;检查、监督看守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四)看守所负责对市属、柯城、曲江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和铁路派出所承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和管教工作;承担羁押服刑的罪名

罪犯的教育改造任务;承担监狱、劳教所执行人员和经衢州抓捕归案人员的暂押任务。(十五)交警支队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指导机动车安全检查,承担机动车号牌、驾驶人考试、考核、证书的发放和管理;负责汽车驾驶员培训的安全监管,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参与城市道路和公路建设及城市安全设施的规划;指导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区各类交通事故的受理、调查和处理,负责全市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新认定和对责任人处罚的复议;负责全市公安交通警察系统的财务管理;参与汽车、民用改装车等企业产品的技术监督。

(十六)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导和管理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的出入境,以及外国人的居留和旅行;承办公民因私出国、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依法查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违法行为。

(十七)信息通信部门(科技部门)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计算机信息的开发、管理和应用,建立公安信息数据库;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系统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分配和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保证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负责全市公共安全科技项目的申报、成果鉴定、验收、奖励和技术推广;组织公安科技信息的收集、研究和学术交流;负责全市公安专线电话和无线通信工作,维护和维修市局信息通信设备;承办市局有线业务、寻呼、话务等工作。

(十八)法制部门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起草治安管理相关执法文书,制定和审查市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执法文书,审查和指导县(市、区)公安机关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查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案件;主持听证,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集中案件;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定性和处理研究;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后勤部门负责全市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和分配,以及经费的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建设的规划、检查和指导;负责重大会议、重大案件和暴力案件以及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分配;负责财务、基建、房产、设备、办公设备、机动车辆的管理,以及警察、工人、退休人员的服务保障。

(二十)审计局负责全市治安内部审计;承担市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县(市、区)公安局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对全市公安系统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调查。

(二十一)教育训练处(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民警的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新进民警的在职培训和各警种、专业岗位的专业培训,负责一般警衔的晋升培训;负责公安专业和本科生自学考试的指导和管理;协助公安院校招生;承担保安干部、经济警察和保安员的业务培训。

(二十二)网警支队承担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管工作。

(二十三)110指挥中心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市公安110报警指挥系统;了解和掌握各类社会治安动态,及时收集和报告相关社情和治安信息;协助局领导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协调各部门、各警种警力;承担公安机关的保密通信工作。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市局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市局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局的安全保卫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