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具有法人资格;
2、民办学校的设立应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要,符合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3、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民办学校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设立和实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办学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自行决定报考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培训学校;
2.去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3.名称核准后,可以去当地政府教育局办理办学许可证;
4.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可以去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营业执照;
5、到质检部门办理企业代码证;
6.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7.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具体要求:
(1)办学证明。
(2)校址(培训中心要求400平方米)。
(3)办学资质(教师资格证等。).
(4)防火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具备法人资格。
第十一条
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要,符合《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民办学校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设立和实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