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叉车证可以在遂宁年检吗?
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一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其所在单位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时间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重新审核的,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工作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县级以上社区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及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第二十四条申请复审的,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复试合格者,由考试发证机关签字、登记、确认;不合格的,说明原因。
申请延期复审的,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核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检查不合格;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有两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或者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六)符合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三)、(四)、(五)项情形的,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安全培训考试,然后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
复试或延期复试仍不合格,或复试未按期进行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废。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对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注:各地政策有差异,以审核地安监局协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