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一个三千多字的“安全、安全、安全、安全”的专题讲话。

高楼大火震惊世界,教训多么惨痛。

上海“11.15”高楼大火余烬犹在,南京又发生一起重大事故,因在建高架桥坍塌造成7死3伤。此前,在建重大工程坍塌等几起事故仍充斥着各种媒体——

昆明新机场在建大桥坍塌、贵阳在建国际会展中心坍塌、安徽霍山在建大桥坍塌、南京造成13人死亡的“爆炸事故”。

虽然其中一些事故“正在调查中”,但从公布的结论中不难看出,几乎每一起事故的罪魁祸首都是“非法营运、无证作业、材料不合格、层层转包”等原因。造成58人死亡的上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无证电焊工违规操作,而南京在建高架桥坍塌重大事故就是违规操作造成的。

也就是说,重大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无证作业,违章作业是主要原因。教训如此之大,如此之深刻,何尝不让人心酸!

那么,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每次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虽然不约而同地“举一反三”,追究事故责任人的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却还要停工整顿,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如上海特大火灾事故,已依法逮捕涉嫌重大事故的犯罪嫌疑人13人。由此可见,我们的法律并不严格,各级主管部门的处罚力度也不大,从上到下对待事故的态度也不含糊,但是伤亡事故怎么会屡屡发生呢?

究其原因,无非是违规操作,侥幸心理,订单做不出来,安全体系没有真正从墙上下来。

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重大事故的情况来看,有的是由于生产设备或材料、他人工作失误、非他人原因和员工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其中员工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占绝大多数。

违规操作是罪魁祸首,转包成为温床。

真的是这样!

很多教训沉重的死亡事故,其实都是员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操作严重造成的。无证经营,没有安全交底就上岗。没有动火证,就违法使用明火。不戴安全帽或不按规范进入施工现场。接电源的话就直接脱光插电源插座,等等。这些事故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而且这些容易发生事故的因素都在员工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的内容中,是员工应该知道的,也是应该知道的。但是有些人一般般,忽视安全生产。你说你的我做我的,运气好:“不会这么巧吧!”。然而,世界上真的有“巧合”或“以防万一”。有时候一种侥幸心理不仅能毁了自己,还能害死别人。这样惨痛的血的教训我们是不是听得少了?

除了违规操作和无证用工,项目层层转包也是事件频发的一大原因。

据媒体报道,上海胶州路高层消防工程存在层层转包:先是由嘉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承建,再由该公司人员与两个人即个体业主支某签订分包合同。之后,支某将工程分包给郝某、沈某,再由负责电焊的沈某找无资质的焊工等人进行施工。

从以上事实不难发现,胶州路大厦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无证电焊工违规操作造成的,而层层转包则充当了火灾事故的温床。

事实上,工程是层层转包的,有资质有实力承包工程的往往不直接从事工程。这是业内众所周知且相当普遍的现象。因此,人们不难理解现实版的“蛇吞象”:一个只有180人的施工单位,一年就能完成上亿元的工程工作量。

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门槛低,供应不足,竞争激烈,一些建筑企业只能低价中标。因为收费太低,低到只能选择那些没有资质的“游击队”来做,然后收取他们一些“管理费”;而“游击队”往往不直接干活,还转包给其他小团队。就这样,他们层层转包、层层剥离,“管理费”大家都收,却没人做“管理”。最后真正的工作早就无利可图,他们只能在材料和人工成本上绞尽脑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严格要求施工方出钱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让特殊工种验证,坚决持证上岗,显然是一厢情愿。

安全技术培训摆架子。这个国家使它成为一纸空文。

在建筑工程中,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是很正常的。国家安监部门在调查建筑事故时,曾多次举报此类问题。毫无疑问,这已经成为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症结。

事实上,每个项目开工前,项目部都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但这个计划往往只向上级汇报,在施工高峰期是天衣无缝的,更不要说在施工淡季大量退场了。总之,项目部总会有搪塞上级的理由和理由。有些项目部是糊弄不过去的,就摆个姿势,走走过场,临时找几个人,照着剧本跟你说。至于贴的是否贴近现实,就算台下的人不听,有没有具体效果,也管不了那么多。而这些都是为了降低成本和费用。因为组织员工脱产培训要花钱,聘请专家讲课更是要花钱,从原来的项目中没有油水可捞。花钱培训取证不是开玩笑吗?谁愿意做这样的“蠢事”?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今年5月发布的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管理规定》于2065438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一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此项工作。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全国有效,每3年复审1次。

也就是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适合本工种的专门安全技术培训,通过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但记者调查的焊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现状是:“资格证可以用钱买。”

目前,特殊工程无证上岗在大大小小的工地上屡见不鲜。比如,媒体调查后披露的行业内幕就让人吃惊:以电焊工为例,10名电焊工中,竟然有3人有资格证。主要是研究周期长,很麻烦。所以很多劳动者不愿意考,有的甚至直接花钱买证书。很多用人单位找不到那么多认证的师傅,或者为了省钱,只能用技术好的徒弟。在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下,违规操作——比如南京一座在建高架桥坍塌,无证上岗——比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在大大小小的工地上经常会发生,反复发生的火灾和巨大的人员财产损失仍然不能阻止这类事情的不断发生。

另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就是施工人员流动过于频繁,安全交底刚刚做好。过几天施工队里出现很多新面孔,大家都在忙自己的工作,新老员工也很少主动交流安全注意事项什么的。甚至有的员工为了图省事,求效率,明知故犯,带着隐患工作,和安监员“捉迷藏”,都给安全管理带来极大隐患。

工伤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丧失了市场竞争力,也给员工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因此,加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关心员工生活,本应是建筑企业的重中之重。

加强自我保护,杜绝“两违”。

要确保施工安全,首先要坚决杜绝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两违”是安全生产的大忌。杜绝“两违”,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项目经理要在安全教育和检查上下功夫,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树立“以安全促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

其次,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项目经理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时,要树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理念。全体员工都要在企业内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和事故预防能力。整个过程就是企业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存在安全问题,要采取预防措施,积极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全面就是从上到下,各个方面,任何时候都要重视安全,任何地方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规范劳动用工,认真开展安全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社会和社会的安全,从根本上预防或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作为员工,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拿自己的生活开玩笑。相对于最宝贵的生命,企业的经济损失还是小事,钱总是可以赚的,但生命是自己的,造成身体伤害,甚至失去生命也无法弥补或挽回。即使工伤导致伤残,可以支付伤残费,但对于终身来说,损失巨大,会造成沉重的身体和思想负担,终身遗憾。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保持安全这根弦的紧张,警钟长鸣,牢固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坚决杜绝任何违法行为,让自己在正常和谐的工作环境中安全快乐地工作和生活。

现在是冬天,不安全因素在增加。施工企业应从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控制重点工程、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入手,切实做好防寒、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防高处坠落、防起重伤害、防电气伤害的“冬季七防”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