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派出所执法过程中可以给警察录像吗?
在执法过程中,只要不妨碍执法,公民可以录像。2065438+2006年7月26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会上要求在场边拍人。规定要求,警察应当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摄像机”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扰群众拍摄。
会议特别强调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接受围观群众的监督,意义重大。如果没有必要的记录和监督,执法主体的自我约束意识就可能缺失,执法规范就可能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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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五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关注、需要社会主动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公开;对于不适宜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告知或者向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
第六条公安机关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警务秘密以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妨碍执法活动的执法信息。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但是,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