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付机构应在哪些岗位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培训?
银行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专项培训。
根据相关公开资料,银行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培训,培训对象应全面覆盖中高层管理人员、基层人员和新入职人员。
完善消费者保护,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消费者投诉。
从根本上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主要体现在银行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自主选择权、依法主张权、尊重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八项权利的保障。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提供支付服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
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和使用银行、支付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
银行和支付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承担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履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定义务。
银行和支付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承担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