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征兵政策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的公告

第一,优先收集政策

1.大学生优先录取、体检、政审、审批、使用,大学生参加体检开辟绿色通道。高校新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申请;高校毕业生和学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参加申请,也可以在入学前注册地参加申请。

2.报名网站:全国招聘网/

3.注册时间:

上半年,男兵:从上年2月65438+到当年10,女兵:从当年10月65438+到当年10。

下半年男兵:去年2月1到当年8月10,女兵:当年7月1到当年8月10。

二、学费补贴和优惠政策

4.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减免,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万元(原8000元,1.2万元,编者注)。

5.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的地方发放,其家庭享受军人家庭待遇。

第三,升学优惠政策

6.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8000人左右,向“双一流”高校倾斜。

7.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学位。

8.本科毕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分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以免试报读普通本科,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报读成人本科,从2022年专科生招生开始。

第四,返校政策

10.在校大学生(含大一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11.经学校同意,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转入学校其他专业。

12.从学校退役后,可以不上军事技能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五、军队中的选拔和培养政策

13.取得全日制学士学位、学士学位(含毕业当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作为晋升人选。

14.参加全军统一考试,考入相关军事院校学习。

15.士官优先。

16.参与选拔被录取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退休后技能培训政策

17.对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行文凭+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化机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七、退休后就业服务政策

18.退休后一年内,可随用人单位登记(聘用)手续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户籍档案随迁。

19.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0 .乡镇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注意从退役大学生中招聘;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21.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