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范围、对象
(一)招聘岗位:番禺区市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3单位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98个。详见《广州市番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涉及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岗位面向番禺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医疗防疫人员。
(3)招聘对象:
1.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
疫情防控期间,在番禺区各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接触待调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病原体检测等任务,按《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控人员临时工作补贴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4号)领取广东省临时工作补贴,达到一等标准。
2.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须在报名第一天前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有执业注册要求的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证书,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港澳居民可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的规定报考相关职位。
境外学历和学位必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文件精神(网址链接:zwyw/content/post _ 395401 . html),实施本次公开招聘。
第二,候选人的资格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受到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者受到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受处分期间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违纪行为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或者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聘用后成为回避关系的,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19号)的有关规定;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就业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处罚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天。
(2)年龄条件
1.报考13级、12级、11级等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报考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报考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岗位,年龄50周岁以下;
4.招聘职位年龄另有规定的,以职位表为准。
(3)《广州市番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须与注册学历一致)、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2022年广东省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如果所学专业是专业目录中的老专业,按照其对应的专业名称报考。
如果老专业后面标注“部分”,报考前必须征得招考单位同意。
如果你的专业没有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以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报考。
报考相近专业的,所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与岗位所需专业的主干课程基本相同,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的成绩单(必须由教务处盖章)、研究生院出具的课程对比说明和研究生院设置所学专业的依据。
其中,“临床医学”和“中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可根据学历证书注明的研究方向选择相应专业报考。学历证书未注明培养方向的,由研究生院出具培养研究方向证书。
(四)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为国家承认。
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年限的计算以报名第一天为准(以40岁以下的年龄要求为例,即申请人必须出生在1982 65438+10月29日之后,其他年龄、年限以此类推)。
第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65438+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3日下午5:00。
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单位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上传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2)招聘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相应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一定要上传。
要求有指定级别单位或从事指定工作经历的,还应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单位级别的证明(需注明获得该级别的时间),从事指定工作。
(3)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职培训合格证书、研究方向合格证书等。
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中任何一项要求者,不得报考。
申请人填写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聘任一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仍参加考试的,其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预审
1.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
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系统中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考生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
因报名信息不全或附件材料不全导致撤案的,须在2023年2月6日12:00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
应聘人员逾期未按招聘要求提交或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报名。
2.笔试的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初审人数之比不低于1: 3,方可开始考试。
考试比例不足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延长岗位报名时间。
延长报名时间的招聘岗位,在同一招聘岗位同等报考条件下,笔试比例仍低于1: 2的,按实际通过初审的人数开始考试。
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共9个科目,包括临床、公共卫生、中医药、药学、护理、影像、检验、康复技术和综合知识测试。
健康系列科目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测试的主要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和应用。
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广州市番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所有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考生应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100,合格分数线60。60分以下者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4)现场资格审查
1.根据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及合格考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的安排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请关注网站公告,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3.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原始文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在职培训证书、研究方向证明等。
(3)招聘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相关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必须提供。
要求有规定级别的单位或者从事规定工作经历的,还应当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单位级别、等级的证明(应当写明获得级别的时间)和从事规定工作的证明。
(4)《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签署承诺意见。
4.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
5.考生出示的证明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材料一致,符合考生的资格条件和聘用条件。
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未提供所需证明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因上述情况造成资格复审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5)面试
1.只有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3.面试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综合测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为综合测试成绩。
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面试。
(6)体检
1.根据综合测试成绩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应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预付。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后,发票原件交招聘单位报销。
报考人员有配合公开招聘体检的义务。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65 438+00]382号)的要求进行。
(7)调查
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资格的真实性。
考察对象在接受考察时,必须向考察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
(8)宣传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期间。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配合办理招聘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聘用手续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如有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期。
(9)补充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2.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4.未在规定的报告时间内报告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治疗和管理
(一)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岗位,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编制管理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
聘用期间,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二)其他岗位,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被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不再办理聘用手续,占用核定人员编制,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根据试用期制度的规定,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对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必须承诺在聘用岗位工作5年以上,并签订5年聘用合同。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预防措施
(一)考生应主动将报考意向告知现用人单位,并征得现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因应聘人员应聘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档案移交等招聘手续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录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内的工作人员和“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丢失或补领,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的合法身份证明。其他任何证件,包括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证、学生证、身份证受理回执、派出所出具的有申请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都不能代替身份证。
请按要求准备考试。
(三)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资格高于所报考岗位等级的考生,如被录用,按招聘岗位注明的岗位等级录用。
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2022届毕业生岗位等级暂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再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申请人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为经国家组织考试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颁发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经区(县)级以上卫生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报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岗位要求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包括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资格证书(中医)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中医)及其他符合全科医师注册要求的培训证书(中医)。
(六)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岗位(要求取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岗位除外)报考人员已取得与其报考岗位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可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七)应聘的招聘岗位符合执业范围的要求。申请人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未登记执业范围的,可以选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应的执业范围。
(8)非广州户籍人员必须将户口迁入广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9)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的。报考人员应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的自身防疫工作。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对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时间、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考核办法等进行及时调整,并将调整事项在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关注相关信息。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不及物动词联系信息
(1)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广州市番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监督电话:020-84640390。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局
65438+10月11,2023
附件1:广州市番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项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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