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副总需要参加哪些培训?

法律事务副总裁需要参加的培训如下:

(一)适当扩大培训机构,探索联合培训机制。

培训的组织工作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但派出机构和培训相关主体也可积极推动探索联合培训机制。

在中央层面,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第九检察厅、国家检察官学院可以联合举办法治副院长培训,也可以主动征求教育部意见,组织示范性联合培训,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法治副院长培训。

(二)培训形式要服务于培训需求,不断深化行动学习。

培训的形式可以嵌入专题课程,开设专题课程,引入经验分享、讨论交流、教学示范、宣讲评估、模拟申诉委员会会议等多种课程。还要充分利用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不断深化翻转课堂和行动学习,强调同伴学习、小组研究、专家指导、反馈循环等。

(三)训练内容系统性、针对性,创新性的复合能力训练。

1.提高培训的系统性。统筹设计培训单元,强化政治素养和政策解读能力,夯实基础业务知识,增强实践能力,特别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督促落实“1号检察建议”,推进青少年犯罪预防,协助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控机制。

2.加强培训的针对性。一是因材施教,搞清楚这次培训的法治副总是新聘的还是有经验的,他的岗位是什么,过去是如何接受培训的,从而确定培训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因材施教,了解学员在此期间有哪些困惑,希望得到哪些引导,从而设定讲座、研讨、情景模拟、问答等主题。

第三,效果导向,教师应重点邀请在该领域既有理论又有实践且有一定话语权的专家,发挥培训和会议的双重作用,避免培训“空对空”,保证学习和研究成果的有效性。

3.创新培养复合能力。注重培养沟通协调能力,在支持法治、营造更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方面更有见识;同时,作为司法与教育的“跨界”人才,复合型能力的培养尤为重要。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知识和技能是法治副校长培训中不可或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