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劳动者安全教育再培训时间是多少小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
扩展数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相关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域、班组)和班组级安全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学,确保所有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完善和落实师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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