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方案示例

(一)人民调解工作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渠道的作用。

1和xx年是人民调解法实施的第三年。在地区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保障,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经费的投入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2.做好对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健全和巩固调解组织网络,建立调解员名册,完善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和志愿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xx年至少培训调解员4次,力争达到100%的培训率。

3.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辖区内的民事纠纷进行一次调查分析,在人大、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重点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有完整的档案记录。

4、努力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纠纷调解率达到98%以上,成功率达到95%以上,做到不发生因民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和严重治安案件,不发生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治安事件。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深化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活动,推动法制宣传“六进”活动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抓好“xx”普法的实施。

(3)重新安置、援助和教育

通过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增强刑满释放人员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使他们在就学、就业、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实现稳定的生活和就业机会,成为自立自强、有益于社会的新人。

1,及时调整充实安置组织网络。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帮教措施。

3.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98%以上,安置率93%以上,重新犯罪率不超过4%。

4、帮教对象一人一档,无管、漏管现象。

5、积极协调,将“三无”人员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四)社区矫正工作

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认真落实“重在矫正”的要求,确保管得住、矫正得好,不失控、不再犯。

1.规范矫正对象管理,每周电话汇报一次,每月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

2、组织矫正对象每月学习一次,参加公益性劳动每月不少于12小时。

3.每月走访矫正对象家庭、单位或村委会一次,与矫正志愿者和监督员保持正常联系。

4.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成立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就业指导中心,积极开展矫正对象就业培训,做好矫正对象生活保障和帮扶工作。

5.争取镇政府支持,加大宋疃镇敬老院投入,完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与宋疃马桥窑厂签订就业协议,指导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就业,力争社区矫正再上新台阶。

(五)法律援助工作

xx年的法律援助工作要在xx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一是要增加数量,力争在xx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5件,援助范围更广,受援人要尽最大努力,使打不起官司的群众的利益得到有限的维护和保障。第二,要提高质量。宋疃司法所要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平台,全面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争取市级评案1件,区级评案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