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计划的编制内容有哪些?
一、主要职责
负责协调校领导指导分(协)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分(协)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参加分(协)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会议;会同支(协)管、联系校领导审核基层党委(总支)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计划、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方案;参加基层党委(总支)动员会、各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党委(总支)总结会;了解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督促落实学校各项工作要求。
二、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岚为组长的监督小组,成员包括纪委全体成员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督导组日常办公室隶属于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室,下设六个工作组,负责督导工作(详见附件)。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
1.集中学习和训练。指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培训会,学习了中央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和政策规定,明确了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
2.制定监理工作计划。研究制定督导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学校年度考核、专项检查、机关作风测评和平时了解情况,梳理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
4.与各单位负责人沟通。了解教育实践活动准备情况,明确工作联系机制,听取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审核并准备相关材料。会同支部(协会)管理并联系校领导审阅基层党委(总支部)教育实践活动方案,阅读动员会相关材料,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