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是做什么的?

财政局做如下工作:

财政局负责地方财政工作,执行财政制度,按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好地方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财政局是行政单位,一般指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维护社会和社会秩序、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的单位,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其他实行预算管理的机关、政党组织等。行政单位不同于公务员。

财政局主要负责地方财政工作,颁布和执行财政制度,根据政府有关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有效的财政支出,管理和使用地方财政资金,从而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财政局还培养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可以提高科学财务管理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加强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

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政策。

(二)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地方财政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和年度决算,执行经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地方财力。

(三)管理地方行政部门、政法部门、文化、教育、卫生、科技、广播电视等单位的支出,监督和指导行政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四)管理地方预算外资金,审查收支范围,实行预算外资金统一征收和管理,严格审查支出计划,防止乱收费。

(五)制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和退休养老基金的财务制度;管理社会救灾、救济、医疗保险(含免费医疗)等财政和资金;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六)指导农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严格分配和使用支农资金,保障农业事业发展。

(七)宣传和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积极扶持和培育地方财源。

(八)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定期宣传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组织会计人员的培训。

(九)监督和指导国有工业、商业、粮食、外贸、物资、交通企业的财务工作,协调企业财务中的有关问题。

(十)管理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审批政策性基建贷款,审查自筹基建项目资金来源,监督检查投资效益。

(十一)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十二)负责制定地方政府财政计划、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组织财政系统干部培训。

(十三)管理地方收费工作,严格审核政府各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涉企收费标准,管理收费和罚没票据,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四)承办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财政事项。

(十五)协调和管理国有资产的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