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规章制度
一、会议系统
第一条为了保障红十字会的正常工作,根据《学校红十字会组织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红十字会的领导机构由校级领导、综合办公室主任和学校红十字会会员代表组成。
第三条全体会员大会:全体会员大会每学年定期召开,通常在学期初召开。会议由五七二完全中学红十字会组织,负责通知全体会员参加会议,并作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条红十字会定期会议:每学期召开三次,特殊情况由会长临时召集。定期会议通知应通过短信系统发送或张贴海报。定期会议记录应认真填写并妥善保存。参与者应该做笔记。如果你不能参加例会,你应该提前请假。缺席的话,按照考评制度处理。
第五条定期全体会议内容:每学期初,我校红十字会应讨论确定本学期红十字会的活动计划,落实具体措施;期中考试结束后,学校红十字会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调整和丰富活动。每学期结束前,学校红十字会要认真总结红十字会的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
第六条例会倡导民主,鼓励发言,参会人员有权投票和提交提案。
第七条为了政务公开,提升机构形象,每学期必须有一次全校公开例会,公开例会的具体时间由每学期第一次例会集体决定并公布。
第八条质询会与例行公开会议同时举行。每学期开学时,会收集问题,在询问会上回答。
第九条遇有重大活动,我校红十字会应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落实红十字会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5702完全中学红十字会。
第十一条本会议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评价体系
1.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和班级红十字工作,普及先进经验,鼓励先进,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红十字辅导员和优秀红十字少年一次;每学年评定一次红十字先进班集体,并给予表彰奖励;
2、鉴定工作在学校红十字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进行;
3、评价坚持以红十字活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红十字工作有自己的特点为主要条件,做到评价的目的明确、内容具体、公正,不徇私情;
4、坚持评比标准,反对弄虚作假,做到书面总结和实地考察相结合,使评比奖项真正起到推动示范作用。
5、评选优秀会员,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具有“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和他人。
2)对红十字会有一定的认识,了解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和任务。
3)能够积极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领布任务。
4)注意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正确的工作方法。
5)时刻注意道德品质的修养,培养谦虚谨慎的作风,胸怀宽广,荣誉面前不骄傲,虚心接受批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第三,公示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在学校的工作规则》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文件、通知精神;
2、做好卫生工作,开展疾病预防和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3.设立红十字广播电台,宣传红十字知识,介绍疾病防治知识,报道好人好事;举办青少年生理知识、健康知识、常见病防治讲座(每学期2-3次);
4、学校设立红十字宣传窗口,班级设立红十字角,每学期至少一期红十字板报,并建立学校和班级红十字小组沟通举报网络,做到有人负责。
5、对新生、新教员工、新红十字会成员,认真进行会议知识教育;
6.遇到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积极参与组织动员红十字会成员,宣传急救救灾工作并付诸行动;
7.加强与红十字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的联系,加强国际交流;
第四,社会服务体系
1.认真学习红十字会法,认真执行红十字会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爱岗敬业。
2、红十字会建立“三定一包”服务网络,并有专人负责。
3、结合各种节日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办好、送温暖的服务活动。
4、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过程中,要有组织有纪律,维护红十字会的声誉。
5.服务前有计划,有时间有内容,服务后有总结。
动词 (verb的缩写)学习和培训系统
作为我校红十字会的一员,我们必须掌握红十字会的相关知识,了解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和任务,让每一位会员更好地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增强会员的动手能力、自主能力和自我保护、救助能力。特制定以下学习培训制度:
1.每学年组织成员学习四五次。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来上课,不得迟到或早退。
2.学校经常邀请上级红十字会的副秘书长和专家给学校师生讲课。
3、定期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等阵地,向广大红十字会会员进行会议知识和卫生知识教育。
4.会员要树立敬业精神,尊重老师。
5.在学习和训练过程中,成员必须认真听讲,不得互相交谈,影响他人学习。
6、学习培训结束后,制定考核内容,检查成员的学习情况。
六、会员注册制度
学校红十字会是在县红十字会和县教育局领导下成立的组织,坚持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宗旨。凡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和他人,有一定爱心的学生和教职工,都可以加入红十字会。
1,实行自愿入会和退会原则。
2.填好报名表,贴上我的一寸免冠照片。
3.参加宣誓仪式,向红十字旗宣誓,光荣加入红十字会。
4.宣誓注册后,将颁发“会员卡”和“会员证”。
5.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的活动,接受协会的培训。
7.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8.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按时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七。活动系统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校红十字会制定了活动制度:
1.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是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也是红十字会的重要任务。因此,要做好发展会员的工作,发展会员的审批程序要严格统一和规范。要加强对红十字会知识的宣传教育,扩大红十字精神对青少年的影响。
2.红十字会是一个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救援组织。应当积极开展以弘扬人性、博爱、奉献为宗旨的社会救助、捐资助学和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一到两个社会服务点,定点、定人员、定服务内容、定活动时间,为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办实事、做好事,坚持为校内外有困难的教师和孤老残人员服务制度。通过这些活动,培养红十字青少年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
3.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备灾减灾、生命防护等健康教育和卫生救援培训活动,在红十字青少年中开展四大技术、心肺复苏、灾害医学救援知识培训,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建立一支实际操作能力约10人的救援队伍,可在校园发挥作用。
4.开辟红十字专栏、黑板报和专题广播,以多种形式宣传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丰富多彩的迎接知识和保护生命健康知识教育活动。
5、围绕“5.8”世界红十字日和红十字青少年奉献月,组织一至两次大型、高质量、新颖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积极参加上级红十字会组织的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培养志愿服务思想,增进会员之间的友谊和交流,将教育融入活动中。
7.将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纳入学校第二课堂,保障活动时间。记录红十字会青年成员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加强管理。
8、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成绩突出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被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红十字会青年成员,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学生中记录在案。
档案,同时将先进事迹材料上报上级红十字会。
八、会费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账目清楚;资金的使用应与其目的一致。学校收取的会费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活动或制作宣传品、资料等物品等必要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按照上级红十字会规定的“成人每人每年1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5元”的会费标准及时缴纳会费;
3.收取会费时,要及时在会员卡上登记,并设立账户;坚持专款专用;
4.积极开展募捐活动,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有益的活动;
5、材料财产认真登记,专人管理。
6.会员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予以注销。
7.学校红十字会应当接受上一级红十字会组织的会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8.会费的使用由学校红十字会决定,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费的收取和管理。红十字基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
九。档案管理系统
为了有效管理协会的档案和活动资料,确保红十字会档案和信息保存的系统化。查询高效,管理科学。根据分开存储、直接服务的原则和信息资源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专人管理。
第一条档案材料的划分:
首先,成员文件部分
(一)、会员申请书、完整的会员档案应按年份分类归档。
(二)、对各成员的奖惩也应按年度分类归档。
(三)、每届制定一份成员名单(通讯录)并存档。
二、上级红十字会通讯的通话部分
(一)、市、县红十字会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议、专题会议、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文件。
(2)所有提交和分发的文件和电报均应归档。
(三)、市、县红十字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和统计资料应归档保存。、
三。将开展的活动
(一)、活动的计划、过程和总结可以统一分类。活动计划、流程、总结必须有活动时间、地点、负责人、内容等信息。
(2)每次活动时拍摄的照片,按照学年和活动内容进行分类归档。
(三)红十字会各部门每年、每学期的年度计划、学期计划和部门计划应当报送备案。
(4)红十字会每年、每学期的年度总结、学期总结和各部门的部门总结应上交并归档。
第二条档案和资料管理权限:
(一)、学校红十字会档案材料由红十字会秘书长管理。
(二)、学校红十字会活动的书面材料由红十字会秘书长负责保管。
(3)办公室和宣传部负责拍摄和保存红十字会各种活动的照片。
(四)、学校红十字会各类奖励证书的原件由学校档案管理,复印件由红十字会秘书长负责保管。
(五)、上级的通信、计划、总结、报表、会员名册等材料,应当由红十字会秘书长收集和保管。
第三条档案利用的原则:
(1)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上述文件和资料。
(二)、查阅归档材料必须经档案管理负责人批准并登记后方可使用。档案的归还也需要登记。
(三)、凡在档案室利用档案的,应按照规定的利用程序,在档案馆阅览室或指定地点调阅档案。查阅档案时不得在档案上作标记、批注、涂污、涂改、切割、撕毁或折叠。
(4)、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指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违者将追究责任。
(五)、查阅档案应与读者的职责相适应,超出职责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查阅机密文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指定地点查阅。
(六)、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有介绍信。
(七)、已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录、复制(打印),必须经档案员审核、确认盖章后凭证生效。
(八)、做好档案利用的反馈工作。
(9)借阅和归还档案时,必须当面清点。
第四条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
(一)、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和起草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按规定做好平时文件和档案的归档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辖区内所有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和统计工作。
(4)、熟悉红十字会档案,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档案检索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收集利用效果,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五)、认真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六)、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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