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劳动局劳动仲裁电话
法律主观性:
劳动局是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市制定的劳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就业、流动就业和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和鉴定;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置劳动关系中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综合管理;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和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聘任和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