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可以办理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

民办培训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有必要的办学经费和稳定的资金来源。

申请办学许可证,要根据学校类型向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民办学校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设立和实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三条申请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制度、资金筹集和管理等。;

(二)发起人的名称和地址或者姓名和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凭证,并注明产权;

(四)捐赠学校财产应当提交捐赠协议,协议应当载明捐赠人的名称、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式,以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民办学校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

同意设立的,发给设立批准书。不同意设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建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主办单位应当重新申报。

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准备批准书;

(二)筹建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和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成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和会计人员的资格证书。

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教育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