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二级建造师业务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师[2010]192号)、《河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建
一.教育和培训目标
根据《河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豫[2011]21号)第九条规定,全省符合下列条件的二级建造师,应当按照省厅培训计划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1.省内注册已到期和即将到期的所有二级建造师和二级临时建造师;
2.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三年内未申请或者申请未注册的;
3.二级建造师被撤销注册或者未按时申请延续注册,且被撤销注册或者未注册超过三年的,申请重新注册;
二、教育培训专业
根据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情况,继续教育相应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采矿工程6个专业。
第三,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
按照规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需要完成120学时的培训内容,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我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采取在培养单位脱产学习的形式,选修课采取建造师登录网上学习系统自学的形式。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采用面授方式,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其中,公共课内容为建设工程管理与应用和建设工程法规与职业道德;学生需要学习的相应专业课程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采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