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济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如下:
根据现行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作为企业职工缴费满10年的除外),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经批准退休后可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缴费12个月为一年,累计计算。
按现行规定,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5(含15)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延长至15年。
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2011 7月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延长缴费5年,但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15年,为最低待遇领取资格。
灵活员工的范围
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政策,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比如街头摊贩、街头理发师、水果、按摩、餐馆老板、网上签约司机、微信生意、外卖送货员、网络主播等。都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和企业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养老金”、“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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