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流程
法律分析:甲、乙、丙类传染病报告时间
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传染病报告卡。
乙类、丙类传染病报告时限:24小时内网络报告。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当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向报告单位发出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后处理流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报告,并告知传染病疫情和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一旦确定为传染病!
第一步:立即宣布疫区,封锁疫区。
第二步:医疗机构对疑似患者和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分别进行治疗。
第三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第四步: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防控方案进行防控,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必要时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第五步:为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携带的人员和物品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第六步: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可以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集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七步:就近火化尸体或者深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的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和责任区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