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会计如何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有哪些?

摘自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65 438+04]24号。

“第四,培训的形式

(1)训练方法。各级财政部门可以积极采取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和渠道的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以查看《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税[2065 438+03]18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二)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注册。省级会计人员可由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省财政厅2014、2015公布的省级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省财政厅2014、2015公布的省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附件1)详见广东省财政厅网站(www.gdczt.gov.cn)“会计管理”栏目。选择面授培训的,参加培训课程3天;如果选择远程教育模式,在线学习时间为24小时。

全国各地持证人员到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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