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多岁了。我可以参加法律培训吗?

是的,你可以。没问题。

第一,学法律不用考什么证书。如果不参加一些资格考试,就不用考什么证书。比如报考公务员、中央和地方职位、海关、工商局、税务局、政府部门等法律专业的,都可以报考。包括你,报考公安部门不用通过什么证书,因为他们是直接报考法学专业的。你可以先进去。

第二,有些职业必须通过资格证。比如,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证书是做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的先决条件。这是法律界含金量最高的一个资格证书。也是学法律的人所追求的。当然,在众多的资格考试中,司法考试可以算是比较难的资格考试之一。通过了,自然前面的路就好走多了。

三、社会上什么是法律秘书资格考试?这个没用,很少听说。一般没人考这个。但是有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也有一定的报考条件。这发生在学法后期。为什么?因为学法律最重要的研究就是司法考试。这个你接触法学学习就知道了。

我给大家概述一下两个考试的情况(详情请搜索百度百科):

司法职业资格考试

1,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从事特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作为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以及从事法律职业的知识和能力。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定义和规定,国家司法考试包括三个主要特征:

第一,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考试。与其他行业协会和地方资格或认证考试不同,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之一,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司法行政机关考试机构负责具体考试工作,故又称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第二,司法考试是“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目前国家司法考试覆盖的法律职业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其他法律职业不包括在内。

第三,是职业资格考试。即只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才能获得从事上述法律职业的资格,司法考试是从事上述法律职业的“门槛”。

申请资格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根据《法官法》第九条、《检察官法》第10条和《律师法》第六条的规定,上述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应为:

一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二是司法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制定的关于放宽法官、检察官、律师学历条件的原则和意见,确定报考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将报考学历条件放宽至法学大专学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前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判处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者被判处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内容

1.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五个方面。

2.命题范围以司法部每年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3.国家司法考试科目均为14,具体科目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

4.上述科目在各卷中的分布如下:

第一册: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

第二卷:刑事和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第三卷:民事和商业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包括仲裁制度);

第四册:例题(案例)分析。

考试模式

1,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在报名条件和程序、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管理、评分、合格标准等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2.考试是闭卷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考场,自主答题。

3.每次考试持续2天,上下午共4场考试。

4.前三册的客观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第四卷主观分析题,包括:简答题、法律文书、讨论题和其他题的分析。

5.同时,考试大纲还规定,合格人员必须参加上述四册的全部考试,无一可以得零分。考生卷面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资格证书

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者,由省(市)进行法律职业资格初审,经司法部审核批准后,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三类:

1,A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成绩在当年公布的标准合格线以上的考官;

2.B类——报考学历放宽地区的法学专科学历,且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公布的标准合格线者;

3.C类——报考学历放宽地区法学专科学历,且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取得A类证书者,可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律师执业;B类证书持有人可以申请从事律师职业;持有B类证书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可享受与A类证书相同的就业或执业范围,无需将B类证书改为A类证书;持有B类证书后取得学士学位,并符合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聘任法官、检察官。C类证书持有人只能在学历放宽的地区工作或执业。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

1997根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1997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2002年,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2002年21号),对原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人事部和国家经贸委共同负责考试工作,日常工作委托国家经贸委经济法律司,具体考试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中间。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65438+10月24日、25日。2010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为10月23日、24日10。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有四门科目。具体为:综合法律知识、经济及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每科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企业法律顾问教材为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共4册),2009年5月20日出版2009年版教材。四科都是客观题,答题卡上都有回答。考生考试时可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和橡皮,考企业管理知识时可带计算器(静音,无存储和编辑功能)。考试分为四天半,每科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免考部分科目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申请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认定: (一)取得法律、经济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企业法律或经济类工作满3年。(二)取得法学、经济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公司法或经济学专业1年。(三)取得法学、经济学或相关专业或研究生班双学士学位,工作满2年。(四)取得法学、经济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年限1年。(五)获得法学、经济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六)不具备上述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公司法或经济工作满5年。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部分科目。(一)经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的,免考法律综合知识和经济民商法律知识两科。(2)通过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受聘为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或经济工作1年,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两科,可免试。(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经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或经济工作满1年的,可免考综合法律知识、经济民商事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三科。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从每年4月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报考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和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