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风暴的代表人物
●1998,查粮食系统违纪问题。立案2268件,党纪政纪处分1302人;
●1999期间,三峡移民资金和移民资金被审计,挪用现象严重;
●2000年,对1999个省、市、自治区16个国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挪用国债资金4.77亿元;
●2006 54 38+0年,在贵州省国债资金审计中发现,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在国债项目招标中弄虚作假,造成国家建设资金损失9800余万元。卢万里已被判处死刑;
●2002年,中国建设银行广州8家分行被查出虚假抵押贷款6543.8+0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股市投资81万元,收益去向不明;人事部200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根据公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1)2003年,人事部使用政府机关往年基金结余和基建结余中的93万元,购买1中型轿车和2辆轿车,未按规定纳入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且未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报,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3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应报未报”的规定
(2)2003年,人事部利用上年基本建设结余448.93万元购买商品房16套作为职工集体宿舍,未纳入2003年部门预算,报财政部审批, 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项目和数额执行”的规定。
(3)人事部下属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管理的博士后经费是具有特定用途的项目经费。
铁道部200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根据公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1)2003年,铁道部向财政部报送并批复建设项目的铁路建设基金预算为238.8亿元,而铁道部向国家发改委报送的计划项目金额为654.38+082.6亿元,造成财政部批复预算金额为56.2亿元,不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同时,财政部下拨铁道部238.8亿元,铁道部当年实际下拨下属单位22654.38+0.6亿元。年末铁道部结余6543.8+0.72亿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的规定。
(2)2000年至2003年,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许可证,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未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 * *违规收取招标费和招标咨询服务费41.49万元,作为两单位的管理支出。不符合2000年《国家计委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收取铁路工程交易服务费用的批复》中的规定,即工程交易中心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按经营服务收费。
(3)2000年至2002年,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收取建设工程监理费用1082万元,自行设立专户存储,未纳入财务专户管理。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的通知》中“收费收入应当存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和《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以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具有执罚职能的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属于财政资金,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1995年8月,铁道部服务中心在山西省介休市投资成立了卢鑫煤气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鑫公司)。截至2002年底,累计投资达到1323万元,占股74.91%。2003年5月,政务服务中心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评估和审批,以956万元的价格将卢鑫公司股权转让给山西介休路童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不符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评估工作必须委托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有资质的机构依法进行。评估值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并据此作为转让的底价。
(5)2003年,铁道部用经营管理费等企业资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和项目支出1.1.2亿元,未纳入2003年部门预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预算收入包括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各种补助;按照规定必须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或者遗漏。
(六)2003年,铁道部报送财政部并收到部门预算批复,上报4家已改制为企业的勘察设计院房改资金851万元。2002年,这四个单位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规定实行自理经费,不属于申请财政拨款的范围。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将不应当在预算中支出的资金转入预算支出”的规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结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1)2003年,法律事务部将应缴纳的认证费收入697万元直接缴入中央财政专户;年末行政事业性收费产生的存款利息7,365,438+0.6亿元,结案的仲裁收入3,790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上述做法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的通知》中“各部门必须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等规定。此外,法律事务部向仲裁当事人收取专项报酬、差旅费、住宿费等超出合理实际支出需要的办案费用724万元。
(2)2003年,贸促会未将财务部门批复的项目预算20654.38+万元分解到具体明细项目,其中事业发展项目和外事服务支出项目1659万元分别用于职工福利141654.38+048万元;所属法律事务部从认证支出项目中挪用10.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557万元、公用经费493万元;法律事务部作为涉外经贸仲裁办案费用项目的执行单位,以秘书报酬、辅助费等名义挤占项目资金803万元用于发放员工补贴。
(3)代理服务中心从收入中转出历年利息形成的杂项收入96万元,在临时存款账户挂账,造成虚假收入。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核算应以实际经济业务为基础,客观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收入、支出和结果〉的通知》。
(四)法律事务部2003年末有65,438+065,438+0个银行账户,如开设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外汇账户和与外汇账户配套使用的人民币账户,不符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只能设立一个基本账户〉的通知》的规定。
外文出版发行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03年,外文局应向所属单位拨付预算资金1.1.5亿元,实际拨付1.8亿元,但拨付金额为652.2万元;1999至2002年,财政部向外文局拨款1100万元,用于部分出版物审校补贴和额外出版物损耗补贴,截至2003年底尚未拨付。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的规定。
(2)2003年,财政部批复外文局基本建设资金654.38+0446万元,用于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建设和花园村6号楼改造,但当年未支出。
(3)2003年底,外文局将当年使用的重点图书出版经费200万元拨给外文局翻译资格评审中心,作为中心的开办费;给《今日中国》杂志拨了8.6万元医药费。同时,外文局从往年本级集中使用的重点图书出版经费中拨付654.38+0.746万元给服务中心、培训中心和编研中心,用于取暖费和办公楼业务费。上述* * *导致383万元资金被变更。
(4)1994年,国家计委批准外文局修建职工住宅楼。该工程于1998年竣工。到2003年底,该账户仍有结余资金394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国家投资形成的结余资金的50%应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审计风暴后采取的措施
审计署的25名主任在各部委轮流进行交叉审计。
省部级高官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拟议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审计署进驻9家国企的新审计方案全面启动。
中纪委介入“审计风暴”加强反腐败斗争。在这份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中,生动记录了中央预算预算管理、中央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和其他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一些案例:
-1994,原国家计委批准宏观经济研究所等七家单位共建科研办公楼。办公楼建成后,原国家计委将部分面积用于出租,2001至2003年租金3285万元,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超支。发展改革委对租赁物进行清理,并报总局研究处理。
——国家林业局勘测规划设计院等4家单位编造、涂改“林业治沙工程”借款合同7份,套取财政贴息资金41.5万元。
-自1999以来,国家体育总局使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1.31.09亿元,其中1.09亿元用于建设职工居住区、发放总局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和借给下属单位2204万元投资企业。
——2003年国防科工委安排预算1,621亿元,年初预留6291亿元,预留比例为38.8%;科技部年初分配预算资金时,预留全部科技三项费用1.701亿元。直到当年8月到1,1,才被有关地方和部门以追加方式批准。
经审计,长江堤防隐蔽工程等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存在隐患、效益低,一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也浮出水面:
——在长江堤防隐蔽工程施工中,部分施工单位贿赂施工、监理单位,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水下护岸少抛石子,水上护岸填厚石子,工程质量堪忧。抽查5个断面发现,水下抛石量虚报654.38+065.4万立方米,多计654.38+00万元工程造价,部分堤段枯水平台已坍塌;抽查11重点危险路段,发现水上50%以上的块体不合格。在该项目的施工管理中,负责人以权谋私,大肆受贿。案件上报国务院后,有关部门立案侦查,21人被批捕。(编辑:周庚虎)
——河南煤气化项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投资22.79亿元,从项目立项到2006年建成投产,历时16年,5438+0。在此期间,燃气市场供需发生了较大变化,但项目决策者和建设单位仍坚持按原计划进行建设。结果工程建成后,只能按设计供气能力的一半运行,经营陷入严重困境,仅2002年就亏损2亿多元。
——湖北省黄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弄虚作假,挪用明珠大道项目国债资金11.67万元,侵占安居工程用地110亩,建设“形象工程”——东方广场,严重影响了明珠大道建设。
-武汉市洪山区927亩集体林地被非法买卖4次,相关单位和个人从中获利4000余万元。
——2003年2月,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中心与两家公司签订协议,擅自将该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216亩土地划拨给国家,并以8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两家公司进行业务开发。审计后,该局高度重视,正在研究整改。
——2006 54 38+0年4月,私营企业华海公司在得知武汉市政府拟征用江汉区后湖乡两村805亩土地后,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通过乡有关领导推荐,与两村签订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在国家征用土地的情况下,华海公司保证两村每亩土地补偿不低于10。同年8月,武汉市以每亩654.38+04.8万元和654.38+04.7万元的价格征用上述土地,华海公司从中套取差价654.38+0801万元。华海公司在收到最后一笔资金两天后,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企业。私营企业家逍遥法外。
——淮河流域安徽、河南、江苏的14个受灾县中,有9个县采取了重报、多报搬迁户数等措施,获得灾区群众住房补贴6543.8+0.36亿元。安徽省霍邱县降低上级补助标准,克扣灾区1804户住房资金360万元。
——2003年云南大姚地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中,截至2004年3月,中央拨付的特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51.74万元留在县级财政;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0000元,主要用于平衡预算、修建楼堂馆所、招待费用等。
在审计中国工商银行、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时,发现个人消费信贷存在新的金融风险。
——审计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及21分支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发现主要问题:违规发放贷款、违规承兑和贴现票据。同时发现各类案件线索30条,涉案金额69亿元。(编辑:周庚虎)
——工商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姚康达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41,000元,这些资金用于购买1,28的房屋和炒房。
——审计抽查了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办理的79654.38+0万元汽车消费贷款,发现4家汽车经销商利用虚假信息骗取贷款9650万元。
——票据市场管理混乱。河南洛阳汾来商贸有限公司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2002年,仅大连实德塑业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就承兑银行汇票“打包”4.92亿元。自2001起,该公司已收取此类“业务”款项216万元。
——民营关联企业骗贷问题突出。广东省佛山市某私营企业主冯某利用其控制的13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从工商银行南海支行获得贷款7421亿元,审计时余额为1.929亿元。这些贷款中有大量被转移到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以现金提取,有些甚至通过非法渠道汇往国外。经初步核实,银行贷款损失已超过6543.8+0亿元。审计发现后,监察部等正在组织力量深入调查处理。
——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擅自变更保险费率、退保超额保险、违规代理保险业务等不正当竞争问题,金额23.74亿元;保险资金违规放贷、投资建设办公楼24.82亿元;审计还发现各类案件线索28条,涉案金额4.89亿元。这些问题发生在中国人寿公司改制之前。审计结束后,寿险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全面整改,问题逐步得到纠正。
——2000年至2002年,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会同锦州中院、古塔区、凌河区法院,伪造法律文书上报交通银行总行核销175户企业“不良”贷款,金额221万元。这些贷款被核销的企业完全不知情,有的还在继续还贷。归还的贷款本金和抵押资产实现的收益,全部由银行存入“小金库”。同时,法院对上述虚假诉讼收取“诉讼费”,其中锦州中院、凌河区法院将收取的85.3万元存入私人账户。审计机关将案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已审查7人,逮捕1人。2007年9月19日,审计署发布了49个中央部门200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公告。与6月底李金华审计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1万字的审计报告相比,今天这份近1万字的公告更详细地向公众揭示了49个中央部门及其下属部门究竟存在多少问题资金。
依靠中央部门的力量收费的现象比较突出。
李金华在审计报告中说,“12个部门存在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65438+8500万元。”今天的公告还原了这些部门违规收费的事实。
2005年和2006年,国家发改委通过举办大型会议和展览向企业收取赞助费1340万元,其中最大一笔是向中石化集团收取赞助费500万元,用于筹建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原始基金。工商总局商标局在未核定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收取“特殊标志注册”费用28.5万元。
还有一些部门直属的事业单位,也在利用自己与政府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违规收取费用。如农业部下属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违规收费3953.93万元。
2000年至2006年,教育部所属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医院管理研究所等单位未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批准,收取证书费37544438+0.5万元。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等单位将教育培训项目委托给其他单位,2006年,* * *收取管理费、合作费等83.84万元。
1997至2006年,民航总局与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组建了中国民航安全学院、民航企业管理研究基地、中国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等9个机构,隶属于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经抽查,2006年,中国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未经批准取得培训收入1,323.8+0,000元。
2003年至2006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局向首都机场航站楼隔离区收取证明费266.6万元。2002年至2006年,该分局交巡警支队违规收取航空活动区行驶证和民航车辆牌照费230.08万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所属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研究院对未经批准的独立项目收费240.56万元。
李金华曾在审计报告中强调,一些中央部门下属单位依靠部门职权收费的现象比较突出。抽查26个部门所属138个单位收费情况,发现5个部门将收费权转让、分散给下属单位,涉及金额4.84亿元。仅2005年和2006年,这些单位受益1.1.5亿元。12个部门及其管理的28个单位,依托部门的权力、影响力和公共资源进行收费,涉及收费项目45项。仅2006年收费就达到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0.8%。
调查显示,收费已成为一些部门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有的甚至靠收费生存,有的单位收费管理混乱。
工资福利保险的钱有问题。
一些实权部门的高工资福利是怎么来的?审计报告答复称,一些部门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挪用专项资金等方式向职工发放奖金和福利。
今天的审计公告揭露了那些违规发放工资福利的部门:2003年至2006年,中国工程院拨付财政拨款重大咨询项目管理费387.27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2006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及其三个分支机构在邮电费和差旅费中列支职工补贴和奖金1735.77万元。在本级分支机构办公经费中发放岗位责任奖等392.68万元。
2003年至2005年,农业部畜产品中心将“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监测资金”等654.38+0.865万元项目资金,以拨付实验费、兽药抽验费等名义,转移到国家畜牧兽医站所属北京国农工贸发展中心。截至2006年底,上述资金全部用于畜产品中心和北京国农工贸发展中心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等基本支出。
2005年至2006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产品认证分中心等单位在“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农业信息服务”等行政项目中,安排人员和公用经费3451.3万元。
安全监管总局调研中心使用虚假凭证套取现金700.88万元,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
2005年4月至2006年底,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外交部工会向各部门工会支付了589.85万元。
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发展中心拨付部分科研项目在职人员奖金和节日补贴164.45万元。
1997,11,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办理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截至2006年底,该所从“专项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中支出55,370,5438+0,000元,其中2006年支出65,438+0,470,5438+0,000元。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安排公用经费360.9万元,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精神文明奖”和政府雇员及其家属的疗养费用。
盖楼的攀比之风一直没有停止。
一段时间以来,中央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都在紧锣密鼓地竞相修建办公楼。审计报告显示,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产业部等4个部门所属5个单位存在未经批准、超标准超预算建设办公楼、培训中心等问题,涉及金额654.38+0.739亿元。
2005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向信息产业部申请建设“综合业务楼”,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投资4930万元。经批准后,于2006年2月决定将建筑面积增加到65438+50万平方米,总造价增加到7799万元。
200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向自治区发改委申请办公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2800万元,获得批准。2006年3月,该局将其建筑面积调整为6000平方米。
中国人民银行Xi安支行挪用8598.42万元用于办公楼建设。截至2006年末,中国人民银行Xi安分行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拨付的办公楼建设资金余额为6543.8+0.2亿元,其中分行挪用7804万元为员工建造住宅楼,794.42万元用于向员工发放住宅楼改造补贴。
2006年,国土资源部未经批准对该部大院东部进行绿化工程改造。截至审计时,已支付工程款1.4万元,有往年余额,工程尚未结算。在项目实施中,存在人为缩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参与评标的施工单位和评标人员无专业资格、已支付的工程金额超过中标价26万元等问题。
除了盖楼超标,有的单位开会、买车也超标。2005年至2006年,南水北调办召开的49次会议实际人均支出超过规定支出标准。例如,2005年7月,南水北调办在北京召开“南水北调协调会”,人均食宿费用为598元/天。
投资不善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中科院、水利部等13部门所属50个单位对外投资管理不严、重组不规范、低估国有资产和权益,涉及金额22.84亿元。
其中,5个部门所属39个单位在改制和对外投资过程中低估国有资产和权益201.2亿元;4个部门所属7个单位出借资金、对外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潜在损失2.29亿元;5个部门所属5个单位擅自处置、核销或低价出售国有资产4300万元。
如2000年,经中国科协批准,所属中国科技厅(企业)从中国科协拨付的修缮专项资金中划转530万元,用于补充中国科协对上海仲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仲达公司)的投资;截至2006年末,中国科协其他应收款反映上年度向上海仲达公司借款65,438+03,342万元。中国科协已确认上述对上海仲达公司的投资及借款65,438+08,642,000元无法收回,造成损失。
央视投资北普陀影视培训基地有限公司654.38+0.3亿元,却长期没有实现投资收益。1994年5月至1996年8月,央视投资北普陀影视培训基地有限公司7760万元,并于2003年以5572.54万元在某信托投资公司的存款置换北普陀影视培训基地有限公司股权。央视本应拥有北普陀公司654.38+0.48亿元股权,但十多年来并未从这笔投资中获得任何收益。
还包括
2006年,高法挪用专项业务经费654.38+00.64万元。
2006年,国家发改委向企业收取赞助费1340万元。
2006年,财政部未按规定审核备案6543.8+0.57亿元。
SASAC 2006年审计结果:挤占项目资金565438+90.32万元。
2006年证监会违规支出65,438+0,805,43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