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按劳分配的实现。
首先,按劳分配制度在许多方面被扭曲了。
经过认真调查,作者发现,按劳分配并没有完全实现,这不仅是因为私有制和按资分配,而且还因为许多扭曲,如下所示:
正式工人和临时工
正式工和临时工并存是不争的事实。同样的工作,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待遇完全不同:一是同工不同酬。很多临时工的工资和奖金只有正式工的三分之一,工作量甚至比正式工还多。在很多地方,正式工盘腿,喝茶抽烟,开会,看报纸,无所事事。临时工干着最脏最累的活,不敢大声说什么,怕丢了饭碗。第二,绝大多数临时工没有医保和养老保险。第三,工作缺乏稳定性。大部分单位都没有和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在录用和辞退上有很大的随意性。如果员工不小心,他们可能会被解雇,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四、绝大多数临时工和福利分房、公休日、探亲假、产假等。,生病,探亲只能请事假,没有工资。五、政治待遇不同,临时工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年终考评权。第六,临时工子女上学难。
潍坊市委宣传部对环卫行业工人现状的调查显示,临时工月薪只有240元,而正式工约为1.200元。临时工占环卫工人总数的73%以上,且多在一线工作,而正式工多在管理岗位。工资收入和工作环境差别很大。一是作者的一个亲戚在一家公司做临时工,工资每个月400元。后来送礼关系终于正式了,他也做了同样的工作,但是收入增加了三四倍。这合理吗?在这里,这里没有按劳分配的影子。在实行公有制,强调按劳分配的中国,其实大量的临时工养活了大量的正式工,这真的很可悲,很可怕。2002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4500万人,国有企业职工5000万人,农民工9400万人。临时工成为了劳动者的主体,却遭受着极其不公平的待遇。这公平吗?有多大的剥削?想起来就不寒而栗。我是正式工,不想看到这种差别。
正式工和临时工的社保不平等也极其明显。有多少临时工享受正式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如果有,比例是多少?2002年底,我国有3.687亿非农就业人员,但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只有1.473654、38+0.94、1.01.82万人。
这和80年代末的双轨制价格体系有什么区别?这不是双轨制剥削吗?这里面有没有既得利益阶层?幸运的是,我们还有希望。深圳正在酝酿同工同酬,弱化编制观念,并提出各类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每年由财政核定一次,全部使用。我们期待着工人和临时工的差别被消除的那一天。
垄断行业和一般行业
2002年,北京市国民经济16大行业中,金融保险业人均工资居各行业之首,为50189元;其次是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人均工资为30271元;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位居第三,人均工资30143元;电力煤气水生产居第四位,人均工资28111元,教育文化体育人均工资20299元,占金融保险的52.4%。农林牧渔业人均工资最低,为13049元,仅为金融保险业人均工资的26%。
但很多行业的高工资、高福利并不是因为其科技含量高、员工素质高,而是因为行业垄断,如电力、电信、烟草、金融、保险、民航、铁路等等。以银行业为例,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工资是所有行业中最高的,住的是所有行业中最好的房子,享受的是所有行业中最好的福利。他们的高薪是因为员工素质高,别人做不到吗?不要!80%的银行员工可以由社会上的其他会计代替。他们是否有利可图,有利可图?不完全是。公开数据显示,国有银行不良率为21.38%,四大行不良率近2万亿,加上已经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6543806亿,合计36000多亿,不良率近40%。他们说损失是政策损失,不是他们的商业因素造成的。但我们可以看到,银行每一笔重大亏损业务的背后,都存在着严重的权钱交易和腐败。保险行业的情况也大体如此。2003年,中国人寿摆脱了6543.8+050亿的包袱,上市了,但是他们的工资高得惊人。这合理吗?为什么他们亏损了还能拿高薪?因为他们手里有钱,虽然不是自己的。他们必须降低工资来消化坏账,减少损失。
很多干部子女没文化,却因为有个好爸爸,有个好工作,可以整天无所事事,享受美食,喝辣的。这公平吗?我大学的同学,分配到不同的行业或者企业,工资差别很大,几倍甚至十几倍。能力有这么大差别吗?不行,别人不行吗?大部分都不是。大多数人可以互相调换工作。正因为如此,大部分学生毕业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送礼,找个好公司,而不是提升自己的能力。说白了,决定人收入的不是你的能力有多高,工作做得有多好,而是你的岗位质量。
地区差异和企业差异
我国自然条件差异很大,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同样的劳动投入,劳动结果却不一样。一个在西部沙漠里辛苦劳作的农民,一年可能只能收1000斤粮食,而在东部自然条件好的地方,不花多大力气就可能收2000斤粮食。如果在企业做临时工,生产同样数量和质量的产品,在西方企业一个月能挣300到400元,在长三角或珠三角能挣700到1000元,在日本工作一个月能挣5到6000元。这种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所以所有的工人都愿意去东南,很多人不顾一切的偷渡到发达国家。不幸的是,这些地方安置工人的能力也是有限的,许多人找不到工作,别无选择,只能返乡。这当然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原则。这种情况是各地条件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结果。在发达国家,尽管人员流动性很强,但这种情况并没有避免。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实行了计件工资制度,但是同样的努力,同样的产出,由于非自身原因,企业的效益不同,员工的收入也有很大的差异。一个企业的效益取决于很多方面。研究人员应该能够开发出满足人们需求的有竞争力的产品,生产者应该能够保质保量地生产,销售人员应该能够快速销售产品。而其中一个环节的缺失会影响整个企业的效益,其他人员的工资也会受到很大影响。这合理吗?企业效益好的时候,想进的人进不去,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想出的人出不去。这合理吗?如果劳动力市场比较健全,同样的劳动力在不同的企业基本相同,不会受到企业管理的影响;在所有者不明确,劳动力流动机制没有完全建立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
劳动的结果和收入没有密切关系。
浙江省上虞市某企业为引进国外设备花费2000万元,仅调试和培训就花费70多万元。然而,负责这条装配线的技术员周的平均月工资只有436元,与普通工人相当。周对此深感不满。他认为作为一个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技术型人才,这样的薪酬无法体现自身的价值。他就此与单位协商,希望提高工资水平,但未果。这合理吗?
这种现象在实行小时工资制的单位更为明显,尤其是在工作不能完全公平、客观量化的党政事业和服务领域。笔者的一个朋友,在学校工作,教学效果很好,科研水平也很高,比某些教授还好。但由于工龄短,职称低,收入是教授的一半以上。这合理吗?
按权利分配
很多干部,工资不高,消费水平很高,一天三醉,抽熊猫中华,家里装修豪华。原因是什么?
我国行政岗位的消费一直由财政统包,很多支出都是鱼龙混杂,公私不分。长期以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私客、公车私用、公款读书、公款私用、公款送礼等现象层出不穷。办公用品用吃的,材料用的,礼品差旅费用的,会议费用的,假发票白条比比皆是。有的干部吃喝嫖赌都能被政府报销,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中国餐饮行业协会公布,2002年全行业营业额突破5000亿元,其中公款消费占比20%,达到6543.8+000亿元。2003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一份提案披露,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约有350万辆公交车,包括乘务员在内,每年消耗约3000亿元。《海南日报》援引本省公路运输企业财务分析显示,汽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为8215.40元,而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公用汽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为50361元,是运输企业的6.13倍。但是公交车的效率很低,5辆公交车只相当于1辆出租车。为什么?根本原因是公车不“公”。有的地方,公务用车三分之一是公的,干部三分之一是私的,司机三分之一是私的。就这样,中国花在公车上的3000亿,有2000亿被挪作私用了!
由于掌握了公众的权利,权钱交易、行贿受贿在我国泛滥。笔者知道几个官司,不给钱的也不在少数。为了打赢官司,双方比较礼物。笔者联系了几个工作安排,没有一次不送礼的。为了一份稍微好一点的工作,他花了几万甚至几十万。这不是按劳分配,是典型的按权分配。民谣唱道:枪毙每一个漏网之鱼,枪毙所有作恶者。如果是真的,国家就不是国家了。
二、改革思路
(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生产要素配置的基础,各种产品和要素保持流动。要素所有者都想让自己的要素实现更高的价值,而要素需求者都想以最小的成本获得各种要素。在流动中,同样的产品或要素得到的价格基本相同。资本流动在社会范围内形成平均利润率,社会劳动在社会部门间的分配也是如此。在市场经济中,每个劳动者都应该努力使自己的收入最大化,争取更高的工资。他们通过比较选择一个职业或单位,每个老板都尽量雇佣工资最低的工人。这种连续的选择使同样的劳动得到同样的报酬,从而使不同的劳动者得到不同的报酬,从而使每个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趋近于准确反映其劳动的质量和数量。
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竞争,包括企业之间的竞争,劳动者之间的竞争,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工人之间的竞争降低了工资水平,企业之间的竞争提高了工资水平。最后,工人和企业之间的竞争形成均衡价格。如果企业把工资水平定得太低,劳动力供给就会不足,如果工资水平定得太高,人力成本就会太高,通过竞争比较,只能选择接近社会平均水平的工资水平;如果劳动者的工资要求过低,担心自己的劳动得不到充分实现。太高的话,怕找不到工作。通过竞争和比较,他们只能接受平均工资水平。劳动者和企业接受的平均工资水平反映了各行业劳动者的实际素质和每个劳动者实际付出的劳动量。
在西方企业,不管你年龄多大,什么职称,受过什么教育,有什么贡献,申请什么工资就拿什么工资。因为你的成绩只代表过去,无论你过去做得多好,都不会加薪(升职、调岗除外)。如果这次做得多,做得好,奖金就多,谁也没钱吃饭。但国内很多单位的一贯做法是,有贡献就给你涨工资,吃老本直到退休。
(2)彻底打破城乡、行业、企业之间的壁垒,实现劳动力的充分流动。
要实现市场在劳动力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彻底打破城乡、行业、企业的壁垒,保证劳动力在全社会的充分流动。
首先,我们应该取消对农民工的限制性就业政策,打破城乡之间的壁垒。
要取消对农民工的限制性就业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平等就业。要取消企业使用农民工的限制,取消专门为农民工设置的就业证等各类登记项目,清理针对农民工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允许农民工按职业或居住地入户,保障农民工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二,要坚决取消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别,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同工同酬(同样的工作,同样的产出,同样的报酬,同样的待遇)。
临时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是违法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1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者,享受带薪休假。我国劳动法中没有临时工的概念,临时工就是试用期。《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在全社会实行公开聘任制度,打破行业壁垒和企业壁垒。
目前我国聘任制的前提是单位内部公开招聘。只有单位里不符合条件的,才能从社会上甚至国外招聘,工资待遇的标准事先已经确定。这些措施是当前改革中追求稳定的选择,但其公平、公开、公正有限,竞争不充分。最多只能算是单位内部的公平,而不是整个社会的公平,也没有打破行业和企业的壁垒。
要打破行业壁垒和企业壁垒,就要在全社会公开竞争。招聘时只公布资历和岗位职责,单位内外一律平等。当求职者供大于求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工资待遇和工资标准,避免暗箱操作,让一些特权者占有普通人的就业权利。工资可根据单位工作性质,采用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岗位工资、工程招标等方式确定。劳动力市场基本平衡时,由双方协商。这样才能逐步形成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机制,从而在全社会实现同工同酬和按劳分配。当然,推进这一进程,必须根据实际,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地进行。否则,欲速则不达,混乱不堪,却一事无成。
目前,打破三大壁垒的难点在于国有单位。国有单位负责人只是临时代表,利益与单位并不一致。单位负责人没有按照市值招聘的动力,甚至没有按照市场价招聘的权利。在目前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领导没必要砸熟人的饭碗,给自己找麻烦。因此,在国有单位的任用过程中,流于形式、流于形式、任人唯亲的现象非常明显。有意思的是,很多国有单位的负责人和员工争取更多的工资,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原因当然是这些单位的负责人既不是真正的董事长,也不是真正的* * *制作方。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要有无私的生产者或者明确的产权。中国目前的选择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改变国有企业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企业化、股份制;政府机构不要企业化,一方面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民选进程;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大力推行公务员公开招聘制度,把公务员的招聘选拔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坚决避免暗箱操作。
(3)建立全社会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推行聘任制,实现劳动力的有效流动,必须建立适应流动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按照保本原则提供。为了适应劳动力的流动性和工资的多变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纳必须与劳动者的具体月收入脱钩。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可以建立几个档次。比如养老保险可以是65438+最低生活保障线的0.5倍,2倍,多倍。
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积累,国家按比例补贴。养老保险标准越高,国家补贴越少。比如前两档,15年国家补贴总保费的1/3,所需费用用所得税、遗产税等专项税收专项投入。其他年级不享受国家补贴。有了国家补贴,可以调动低收入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积极性,用人单位的负担减轻了近一半。
养老保险实行累计缴费制,缴费年限不能太长,比如15年;法定退休年龄不宜过早,比如60岁。保额可按年缴纳,劳动者可自愿增加投保时间。每增加一年,养老金增加一定比例,比如4.5%,低于6.66%(15后部分国家不再补贴)。高层次人才因为工资更高,养老保险水平更高,缴费年限更长,老了也能拿到更高的养老金。
为了适应劳动者的流动性,应该建立一个全国账户,让个人可以在全国各地缴费。当他们退休时,养老金将直接从国家账户支付到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可以在全社会实行大病统筹制度。劳动者患大病时,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承担大部分费用,个人承担小部分。小病治疗个人账户可以暂时关闭,企业给予职工的小病补助可以折算为工资。
城市和农村有不同的失业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用人单位在发放失业保险金时必须一视同仁。2002年,我国享受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01.82万人。这些人的失业率仅为4.2%。在这个范围内,失业保险的成本并不高,每个人年薪的2-3%就可以正常工作。但是建立覆盖农民的失业保险是另一回事。我国有近两亿剩余劳动力。农民工当农民,工作极不稳定。大多数农民工年龄在35岁以下,每年工作五到六个月。在如此高的失业率基础上实行失业保险是相当沉重的。因此,农民工只有在买房迁户口,成为市民后,才能申请失业保险,享受市民失业保险待遇。平心而论,农民工没有条件买房迁户口的,直接给城镇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符合条件后再办理失业保险。
所有劳动者同工同酬,同等待遇,用人单位除工资外,必须为所有劳动者提供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补贴和失业保险;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养老保险、医疗补贴、失业保险等内容,员工在领取工资时可以索要与工资挂钩的各种保险费用。
保险费可以经职工同意由用人单位缴纳,也可以由单位向个人缴纳。如员工未参保,则与工资一并领取。劳动者失业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愿停发,续发。
(四)加强廉政建设,杜绝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
建立货币化的职务消费体系。打破平均主义,不搞统一标准,不按行政级别核定职务消费标准,以职务性质和业务量大小为核定标准,变隐性消费为公开消费,以工资发放现金给个人,每个人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超支自付,节余归自己。已经实行改革的地区的实践证明,改革后一般可以节省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费用。
改革领导干部任用制度。现行干部任用制度的最大弊端是重任用轻选举,一些领导干部身居要职,是派系斗争的结果,甚至是权钱交易的恶果,没有经过广泛的民主选举。权力来源于上级领导的客观现实,导致干部普遍缺乏公仆意识。有些人热衷于走上层路线,互相利用,结党营私,权钱交易。一些领导干部实际上已经堕落为官僚利益、家族利益和黑社会利益的代表。如果真正实行广泛的民主选举制度,相当一部分贪官就会被堵在源头上,即使当选也无法为非作歹。将涌现出一批政治才能突出的人民公仆,从而提升党和政府的威信,真正落实立党为公的政治宣言。
强化领导干部监督制度。没有监督和制衡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仅仅从人治和自律的角度宣传“廉洁政治”是不靠谱的。* * *生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如果没有权力制衡,就很难消除腐败,纠正自身的问题。监督和制衡制度的关键不在于多党制、两院制和三权分立,而在于选举制度、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选举就是让人民和人民代表选举、监督、任命干部,把干部的命运交给人民。党对干部的管理应该表现在保证选举的公正性上,而不是表现在干部的提名和任命上。只要选举真实有效,就能从根本上避免领导集体相互勾结,也能避免害怕和不愿意监督的问题。以民主选举为基础的集体领导,为内部监督、同级监督和领导者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比外部监督更有效。而民主集中制可以保证更高的行政效率,防止互相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