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务职业学院体育职业学院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内蒙古商务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落实“依法治校”和“阳光招生”的要求,保障大学生顺利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内蒙古商务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条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严格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自觉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的公平竞争权利。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12676(国家标准代码),779(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学校代码)。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商务职业学院。
证书类型: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
第四条内蒙古商务职业学院,创建于1952,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学科门类齐全,在区内外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全国100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之一。
学院位于塞外名城呼和浩特青山脚下的大学城,占地916亩,建筑面积654380+09平方米。优美的校园环境,宜人的周边景色,便利的交通设施,为师生提供了优雅、舒适、和谐、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拥有一支极具影响力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学专家团队和规范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学院拥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多媒体教室、标准化实践训练中心、校外实训基地、体育馆、运动馆、大学生创业园等。学院还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和普通话测试站。学院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32.63万册,电子图书46万册。
学院现设有7个系,4个系:商业系、商业管理系、会计系、旅游系、信息技术系、艺术设计系、食品工程系、国际教育系、社会科学基础教育系、体育系、中等职业教育系,开设10大类44个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617人,专任教师375人,教授28人,副教授139人,讲师314人。自治区现有6个教学团队,学生超过1万人。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和个人奖学金,并有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和各种补贴等学生奖励资助渠道。
学院坚持“以德育人”,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按照“重点建设、示范引领、特色发展”的原则,实施“强化优势、提炼特色”的品牌战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文化育人”的办学理念,打造“在职证大赛”、“校企融合”,学院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声誉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五条高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纪检监察室、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院系等组成。其中,院长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受理信访举报,处理违法违纪问题;高校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根据年度招生规模,综合考虑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编制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
第八条2065438+2008年省级生源计划和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入学
第九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采取“自愿清分”的规则录取考生。
第十条当考生排序结果相同时,文科考生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排序。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专业按最好排列。
第十一条美术考生录取办法,只承认自治区美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零”方式,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六章其他
第十二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物价部门批准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实施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章程由内蒙古商务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第十六条内蒙古商务职业学院此前有关招生的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商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其他事宜,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高校招生网站公告。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010070
电话:0471-5279864
学院网站:www.imvcc.com
招生微信号:smxyzsb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锡林郭勒盟行署。学院坐落在素有“草原明珠”之称的锡林浩特。学院占地2000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0.04亿元,其中实验实训设备总值2.7亿元。教学、实验、实训和生活设施齐全,条件一流。教职工65,438+0,75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363人。全日制学生15257人(含国际学生200人)。
学院现设有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草原生态与畜牧兽医学院、蒙古语言文化艺术学院、体育学院、成吉思汗电影艺术学院、通用航空学院、七宝力高国际马头琴学院、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工程学院、马术学院、民族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有广播电视大学、达夫驾驶员培训中心等16个教学单位 拥有蒙古文化研究所、蒙古科学史与游牧文明研究所、褐煤粉煤灰工程技术研究所、生物工程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学院与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赤峰学院合作,开设蒙医、学前教育、体育(足球方向)、火力发电厂、电气自动化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护理学等7个专业本科专业。有护理、火力发电厂、畜牧兽医、播音与主持(蒙古语标准语)等50个高职专业。新建附属康复医院面积32000平方米,设备先进,将为我盟健康产业发展和养老社区建设提供支持。
学院先后获得“五一劳动奖状”、“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3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2014年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是当年全国大学生就业50强高校之一。同年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艺术与养老服务国家级专业示范单位。2015被授予“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先进集体”、“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训练基地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11被批准为“草原人才”工程“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基地”。2016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团委、行署、教育厅授予“2011—2015内蒙古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17获得“第五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院校50强”、“全国优质院校”建设高校。
二、国家标准代码:12677
三、报考代码:785(内蒙古自治区)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外语:除英语教育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入学后外语仅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言考生谨慎报考)。
7.办学宗旨:坚持“特色办学,质量立校,内涵发展”的方针,坚持国家制定的高等学校办学标准,以服务地方经济为重点,立足地方市场,面向企业,接触国际,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以信誉求生存,以就业促发展, 培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把学院建设成为在内蒙古等少数国家有一定影响力的学院。
就业渠道:学院实行“学校推荐、自主就业、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我院与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宁波、东莞等经济发达城市的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诚信的合作关系,实行订单式培养,让学生在入学时签订就业合同或就业意向。2014年初,两个国家电力基地项目——山东锡盟至济南、江苏锡盟至泰州正式启动。锡盟委、行署委托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为锡盟培养急需的技术人才。未来3-6年,我院将为电力基地相关企业输送大量煤电矿类高职院校技术人才。
九。二级学院: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草原生态与畜牧兽医学院、蒙古族语言文化艺术学院、体育学院、成吉思汗电影艺术学院、通用航空学院、七宝力高马头琴学院、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工程学院、马术学院、国家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达夫驾驶员培训中心等十六个教学单位。
X.专业设置:
全日制高职本科招生专业(面向内蒙古)包括护理学、蒙医、火力发电厂、电气自动化技术、学前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体育学(足球方向)七个专业。
全日制高校招生专业有护理学、护理学(老年护理)、助产学、康复治疗技术、蒙医、药事管理、火力发电厂、风电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厂方向)、焊接技术及其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学技术(电厂化学分析与检验)、畜牧。畜牧兽医(宠物诊疗)、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土保持技术(草原生态保护)、园林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播音与主持(蒙语)、音乐教育(舞蹈、声乐、器乐)、音乐表演(马头琴表演)、动漫制作技术(游戏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与制作、戏剧电影表演、影视编导、摄影。音乐表演(电影作曲)、体育(足球、中小学教师、搏击)、民族传统体育、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运动训练(马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方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数据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组件与维护、网站管理与维护)、通信4G技术与基站工程)、软件技术(网站建设、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会计)、经济信息管理、导游(旅游与酒店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空勤人员、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50
XI。录取规则:
接纳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填报志愿为基础,按成绩择优录取,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政策措施。
(二)平行考生录取
万一考生实际成绩相同,文科生按语文成绩排序,理科生按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专业录取原则
在片区招生时,采取“清专业志愿”的方式,即投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自治区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考核合格。录取时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录取原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班考生只招有蒙古语基础的考生,没有基础的考生要认真报。
(六)《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电子竞技与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空中乘务”、“航空器机电设备维修”、“电子竞技与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专业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会被转到其他专业,没有基础的考生要慎重报道。面试、体检、专业测试标准详见高校招生简章和网站通知。
十二、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13.激励措施:为了鼓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学院实行激励制度,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院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明嘎图街11号。
邮政编码:026000
联系电话:0479-8269414,8263433。
学院网站:www.xlglvc.cn
高校招生网站:www.xlglvc.cn/zhaosheng
顾问: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办。
2018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学院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我院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条学院简介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内蒙古体育运动学校,创建于1965。2001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原体校基础上成立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是自治区体育类高职院校。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和培训为重点,立足社会,培养具有必备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实用型、技能型、管理型中高级专门体育人才,同时全面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二线运动队建设,肩负着为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输送后备人才的任务。
学院设有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新闻采编与制作(体育新闻方向)、市场营销(体育营销方向)、体育运营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健身指导与管理八个专业。其中,运动训练部开设足球、田径、篮球、网球、健美操、散打、摔跤、健身指导、冰雪方向、户外拓展、健身气功。中等技术学校开设了十几门特殊课程。
学院代码:12894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高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高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情况、专业特色、人才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审批。
第六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四章录取规则和程序
第七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第八条准入原则
如果考生专业志愿按录取原则不能满足,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报考分数达到调剂要求),我院将把考生志愿调剂到不符合条件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进行退学处理。
第九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原生和新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为5000元/年,教授蒙古语的学生学费为4000元/年,男女生住宿费均为800元/年。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录取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网站公布。
第十三条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471-3361128。
传真号码:0471-6515709。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科。
邮政编码:010051
电子邮件:77225983@qq.com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此前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