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主要类别是什么?

我国目前的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立体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组合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

常用的有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和数字商标。

文字商标是指仅由文字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以及各种文字组合的商标。

图形商标是指仅由图形构成的商标,分为标记商标、几何图形商标和自然图形商标。

字母商标是指拼音文字或拼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和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外文字母组成的商标。

数字商标是由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组成的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仅指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前款所列商标,使用后取得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