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病假有什么规定?

公务员病假条例《公务员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的病假。但是对于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的辞退都有明确的规定。国家对国家公务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休假的规定如下: (一)工作1年以上不满5年的,年休假期限为3天;(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但不满10年的,年休假期限为7天;(3)工作时间满10不满20年的,年休假期限为10天;(4)工作满20年以上不满30年的,年休假期限为15天;(五)参加工作时间30年以上的,年休假期限为20天。上述人员工作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年假每年都要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6)个人年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如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相应的假期可以延长。(7)病假可先用年假抵扣,全额抵扣后再按病假规定抵扣工资和奖金。(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1,上一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2.当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3.当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4.当年累计病假、事假超过40天。享受当年年休假后,其病假、事假超过本条第2、3、4款规定之一的,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9)年假福利符合休假要求的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国家公务员休假条例

第一,请假

(一)病假和事假的长短必须告知相关领导,绝对不能不辞而别。没人知道去哪了,无故不按时上班的,视为旷工。

(二)请假时限和请假许可

1,向单位房间负责人请假半天;

2、向分管副局长请假一天;

3、向主任请假超过一天;

4、请假期满,仍需续假的,应向有关领导申请延期;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3)局领导请假

1.副主任请假:一天内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向主任请假超过一天。

2.秘书请假:一天内通知考勤员;请假超过一天的通知分管副局长,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4)请假的方式

1,实行请假制度。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填写请假条,按权限指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请假条,按权限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任审批。办公室负责设计和打印请假条。

(五)违反制度的处理

1.偶尔违反请假制度的,不予追究;

2.对于违法2次以上的,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纠正;

3、长期擅离职守、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的,视为旷工,作为年终公务员考核;

4.请假逾期不续,员工不上班的,视为无故旷工,列入年终公务员考核。

第二,离开

(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假期。

1.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息五天;

2.工作五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雇员有权每年休假65,438+00天;

3.工作15年以上不满25年的员工,每年享受65,438+05天假期;

4.工作25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应休息20天;

5.在法定工作日以外加班的,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日:

1,全日制学习,培训,各种学校深造享受寒暑假。

2.当年连续休病假两个月或累计休病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本年度事假累计达1个月的人员。

4、超出国家规定的产假休息。

5.当年从其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6.一同休假的员工,当年休假已结束,年度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任何休假。

7.员工受到处罚。

(3)休假的方式

1.假期可以串联休,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单独休或零点休,但累计天数不能超过规定的休假期限。

2、集体休假,由局领导同意。

3、事假,必须提前7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主任批准后实施。

4、加班补休,由个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批示,主任审批后实施。

5.休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期满后按时上班,期满未归者按无故旷工处理。

(四)纪律问题的处理

1,对轻微违法行为优先进行教育,使其自觉改正;

2、未经领导批准,且未通知任何人,擅自离岗者,视对工作的影响程度,给予警告教育,或通报批评;

3.休假逾期未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