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哪个部门管?

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农村土地确权,包括农村宅基地确权和农村流动土地管理。宅基地确认后,使用者应当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农村机动地的管理和监督以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乡镇人民政府是确权主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确权工作。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的流程:

1.启动土地确权工作: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启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2.宣传动员培训:向村民普及土地确权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对参与确权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组织实施:成立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农村土地进行实地调查、丈量和登记;

4.公示确认:公示确认结果,接受村民监督,对有异议的部分进行查处;

5.核发权属证书:对经处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土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确立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土地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土地的权属,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被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农民,由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归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