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执业医师考试用什么辅导书好?
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注:1。考生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要求。
2.考生必须亲自签名,并在“我承诺”一栏填写日期,以及是否申请医师资格。
3、应加盖考点的审查意见和公章。
4.本表各信息点的内容应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致。
5.申请表不得用手涂改。需要修改信息时,应当在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和重新打印,并由考生本人重新签字确认。
1页背面:考生毕业证复印件。
(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注:1。毕业证书复印件的内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中的所有相应信息一致,如毕业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录取及毕业时间等。
2、报考学制表明分阶段培养,各阶段学历都应提交。
3.报考《自学中等专业学校考试毕业证书》的,还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4.具有军队学历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4.1入伍时是士兵的复员或转业军人,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退伍证复印件;
4.2军队学历为大专及以下,毕业证书有地方教育部门盖章的,提交录取时已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招生计划;4.3军队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第2页:学历鉴定相关证明材料(打印或复印)
注:1。报考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复印件)。
2、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书》(复印件)。
3.如果您所申请的学位是分阶段培养的,每一阶段的学位都应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复印件(高等教育学位)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复印件(中等专业学校学位)。
4、具有境外学历的中国公民报考时,应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提交表应在4月30日前处于网上验证状态。
第3页: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地区考生来往大陆有效证件(不含户口簿)。
2.港、澳、台考生还须提交其在港、澳、台当地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必须在有效期内。
4.如身份证在报名期间丢失,可临时补办“临时身份证明”(应包含考生照片)。
第4页:缓刑机构出具的缓刑证明(统一格式)
注:1。考核合格证明上加盖的公章必须是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内设科室)的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的第一名相同。
2.考核证书的试行机构公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注册与授予申请表》上的试行机构名称一致。
3.试用期内变更见习单位的(包括省内变更和省外到我省变更),由各阶段见习单位出具《见习考核证明》。
第5页: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备案汇总表(我的信息页)。
注:1。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试用单位应当书面说明未备案的原因,同时提交试用单位在2012 10 -2013期间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社保缴费单位应与试用期单位一致。
2、试用期内,试用期单位已变更,并已报原试用期单位备案(省内流动)的,在原试用期单位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记录汇总表除外。
除了(我的信息页)外,还需提交现审单位从2012年2月至2013年4月连续三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
3.试用期内变更试用单位的,原试用单位为省外医疗机构的,提交当前试用单位自2012年2月至2013年4月连续三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
第6页:有多个见习单位的,同时提交相应见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第一页(医疗机构登记信息页)复印件。
注:1。试用期内,见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试用单位须有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的诊疗科目。
(2)报考乡镇助理医师(试点)的考生,除提交10页材料外,还需提交7-16页以下材料:
第7页:乡镇卫生院盖章的《申请人在职声明》(全省统一格式)
注:1。本声明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盖章确认。
2.本声明所涵盖的乡镇卫生院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第一名和《医师资格考试注册与授予申请表》上的见习单位名称一致。
第8页:申请人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取得资格后在乡镇卫生院执业不少于5年的合同复印件。
注:1。应聘人员为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提交的合同应为人事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为乡镇卫生院非正式聘用人员,提交的合同应为劳动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
第9页(选择):报考人员为乡镇卫生院正式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其为乡镇卫生院正式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10页:由考生本人及其所属乡镇卫生院签署,县卫生局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全省统一格式)。
注:1。候选人和乡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要亲笔签名。
2.乡镇卫生院公章的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第一名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见习单位名称一致。
(三)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除提交1-6页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7-9页材料:
第7页:《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和考试资格证书》(统一格式)
注:1。填写考试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应与填写见习考试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致。
2.试用期内变更见习单位的(包括省内变更和省外到我省变更),由各阶段见习单位出具《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和考核证明》。
第8页: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本申请书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类别相同。
第9页: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注: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注册授予申请表》和《试用期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见习单位一致。
第10页:如果缓刑单位是没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如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还应提交见习单位同类别教学医师(执业医师级别)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1页: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等。)是应用程序所必需的。
注:1。申请材料中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需出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部部门)出具的属于同一人的证明。
2.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应提交学校(非学校内部科室)出具的1年临床实践经验证明,包括所学医学专业。
3.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可以选择在学校或者实习单位申请。
4、《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资格规定(2006年版)》第五条“确认证书”
指考生转正当年人事档案中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颁发考生毕业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对办学资格的要求。与相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应提交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请牢记执业医师现场考试所需材料,以免耽误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