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AC的主要职责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宜宾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10号),设立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机构责任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二)制定或拟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依法指导县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审计等方式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五)通过法定程序任免和考核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制度。
(六)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并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制所监管企业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和监事。
(八)协调中央、省和地方政府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外事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能部门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发文、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的日常运行;承办政务公开、效能建设、金融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爱国卫生和政府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的绩效管理;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的信息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系统和机关的扶贫工作;承担新闻发言人的日常工作。承办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监督协调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政策文稿的审核协调工作;审查所监管企业的章程及其修改方案;指导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负责机关法律事务;负责处理NPC代表和CPPCC委员的建议;负责政府综合研究;负责年鉴工作;承担综合材料的撰写。承办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投资规划科。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审查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被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协助被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根据出资人职责,联系所监管企业招商引资等工作。承办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业务评估与考核科。
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考核,加强经营业绩目标管理;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议,规范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的财务预决算;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的财务核实;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的绩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研究所监督企业的经济运行。承办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产权监管科。
研究提出改进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制定国有资产界定、登记、转让、处置、产权纠纷调解等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审批和备案工作;审查所监管企业的资本变动、股权转让和债券发行计划;审查企业的融资和担保事项;监督和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并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年度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承接国企混改。承办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企业改革科。
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研究提出改革措施,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公司、大集团;承担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公司改制重组的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剥离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市政府出资新公司设立方案的制定工作;承担国有企业改革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国有企业退休教师的薪酬;协调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涉及地方的中央、省、外事工作。承办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监管科。
主要负责对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投资、重要专项资金、重大财务异常和重大资产损失进行调查监督;负责监督结果的利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检查、处置和监督,对被监督企业提出问责建议。承办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董事会工作部。
制定向国有独资、控股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和国有股代表的工作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负责外部董事的选拔和管理、考核和评价,负责外部董事人才库的建立和动态调整;考察推荐董事、外部(独立)董事等国有股权代表人选。承办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党建工作科。
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国有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统战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工会、青年和妇女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指导和配合所监管企业和市委授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协助管理中央、省属和驻外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成员;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承担SASAC党委的日常工作。
(十)科技创新板块。
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重大科技政策项目的实施;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国资系统数字经济战略、规划及相关措施,支持国资系统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的研究和应用;负责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科技创新、品牌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承办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社会责任部(信访工作部)。
按照出资人职责,联系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机关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和联系被监管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信访渠道畅通;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承办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机关党委(人事科)。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的思想建设、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文化建设;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机关承担的联系村社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和作风建设;负责工会、青年、妇女、统战、关心下一代、双拥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干部人事(包括委员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领导班子、县处级干部、科级以下干部的集中教育活动和中心工作;承担检验的日常工作。承办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信息
单位负责人:向
办公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徐州区蜀南大道8号(市政府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4:00-18: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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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831—2339799
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