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骗保行为?

骗保骗保包括将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指定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大量购买与自身疾病无关或超剂量的药品,以冒充、求医非自身疾病、购买药品等虚假手段骗取资金,通过伪造、变造、更改病历、处方、疾病证明、出生证明、医疗票据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通过倒卖药品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把医保基金当成唐僧肉的欺诈行为,最终损害的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提供虚假医疗信息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经向医院送达或者公告后,当事人仍拒绝接受查询、提供医疗信息或者协助调查,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和损害赔偿,侵害公共利益,套取医疗保险基金,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应当终止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从业资格的,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

如何举报骗保?

如果发现骗保,可以拨打12333举报。市人社局会依法查处骗保行为,也可以打电话到保险公司举报。如果保险公司发现骗保赔付,会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提供证人证言等材料,依法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如果对方有保险诈骗罪,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