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税务局工作时间2022

长沙市税务局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特殊条件和特殊情况下需要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限制,需要实行弹性工作制的,职工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长沙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

2 .负责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及相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的长远规划,依法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的预算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及相关非税收入核算工作。组织收入分析和预测。

4.负责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果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辖区内各类税收、社会保险费及相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的税收管理。

6 .负责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社会保险系统及相关非税收入服务系统建设。组织纳税服务和税收宣传,保护纳税人和付款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及相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负责辖区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

8.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税务检查、社会保险费及相关非税收入检查。

9.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发票的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及相关非税收入票证的管理。

10.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类税收、社会保险费及相关非税收入征管的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管理。

11.负责本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对上级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在本系统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12.负责本系统的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员培训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

13.负责本系统的组织、编制、资金和资产管理。

14.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会计账簿而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绝提供纳税信息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全,导致账目审计困难;

5 .纳税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未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为每周休息日。不能执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