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可以退还已经交的钱吗?
法律分析:教育机构可以退还已交的钱。根据相关规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如果是三个月的学费,就符合规定,如果是三个月以上的学费,就违反规定。如果是交了一年,那么超过三个月的部分学费当然可以退。如果上过课,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契约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退费,但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布,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教职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