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五个组成部分:
一、触发装置: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
二、火灾报警装置:
火灾显示面板(也称为中继器面板或楼层显示器)用于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信号,并显示火灾报警发出的位置或区域。通常设置在经常有人存在或活动的野外区域,不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
三、火灾报警装置:
火灾报警装置是一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于发出不同于环境声、光的火灾报警信号。它被称为火灾报警装置。声光报警器是最基本的火灾报警设备之一。它通过声光向报警区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提醒人们进行安全疏散、灭火救灾等行动。
四、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消防电气设备,应配备主电源和DC备用电源。主电源应为消防电源,备用电源一般应为电池组。五.与其他辅助控制功能的联系: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接到触发装置的火灾信号后,能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关消防设备并显示其工作状态的设备称为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过输出模块与联动装置相连。
扩展数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设计为三种形式: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根据智能建筑的基本特点,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是一种适用的方式。
智能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点是:根据被保护对象燃烧时的特点确定火灾类型;根据所需的保护区域;根据火灾探测器总数和其他报警装置(如手动报警)的数量,确定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总容量;根据划分的报警区域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根据消防设备确定联动控制方式;
根据防火灭火的要求,确定报警和联动的逻辑关系;最后要考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智能建筑“3AS”(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通信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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