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讲话?

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社会变革的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因为市场机制的形成和相应的法制建设需要一个过程,会给各种消极腐败以可乘之机;由于改革开放,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也给党的作风建设带来了一些影响。由于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元化,一些逐利者为了追求最大利益,往往不择手段,以各种方式拉拢腐败干部;由于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人们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容易造成一些意志薄弱的人心理失衡,私欲膨胀,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不够;一些不正之风得到了治理却时有反复;一些管理环节和源头防控腐败力度不够。在执法过程中,绝大多数人员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但是,也有极少数人不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贪污挪用税款,侵害税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妨碍国家税务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因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艰巨性。既要增强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又要不断坚定信心。作为经济监督和行政执法部门,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监督和制约,如何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力,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一,

以人为本,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有效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从宣传教育入手,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要坚持聚焦领导干部、面向广大干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法纪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增强为国聚财、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加强示范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作用。

加强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要立足于多种形式,以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党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领会党章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一要坚持正面灌输。完善学习制度,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要从实际出发,把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在职培训和脱产培训、学历教育和日常教育、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通过集中培训、讲座、个人自学、统一测试等形式,使干部明确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第二,要注意典型示范。经常组织干部学习反腐倡廉、勤政为民的先进事迹,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本单位各方面、各层次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干部,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文明、优质的服务。三要做好负面警示。以案件为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正确对待职责,解决依法行政问题;正确对待权力,解决如何使用权力的问题;正确对待人生,解决价值取向问题。真的“权为民所用,情系于民,利为民所谋。”第四,要加强自我教育。督促干部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找差距、出业绩、挖根源、谈危害,把“八小时”之外的反腐倡廉教育延伸到家庭和社会,让干部不仅在工作圈,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都能做到慎独自省。通过一系列教育,让每一个干部做到“五珍惜”,即珍惜自己的岗位、执法权、集体荣誉、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建立健全制度,构建强有力的反腐机制。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和约束性。从管好权、人、财、物入手,着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制度,就是要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有责、有规、有度地用权,实现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科学化,不给税务干部以权谋私、以权谋私、以权谋赌、以权谋法制造制度空白,从源头上加以防范。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要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定期述职、述廉、议廉、评廉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整改措施。要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考核,兑现奖惩。要强化过错追究机制,敢于动真格,敢于抓不正之风,敢于查处,切实防止失信行为的发生。

二是建立制约机制。在廉政建设中,要建立和完善廉政审查制度、个人收入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备案制度、廉政奖金制度、礼品礼金上交和登记制度、干部购买私家车和住房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在内部行政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日常财务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等。在干部管理方面,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标准,完善干部考察制度和方法,扩大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和规范竞争上岗、考察公示、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实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完善干部任用回避制度,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探索实行干部任期制。

三是完善征管体系。进一步优化税务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可操作的岗位责任制,加强征管和稽查的业务衔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定期轮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廉政条例;建立健全检查、审计、监督的首检责任制,全面落实复核制;通过完善征管制度,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四是建立执法责任机制。建立专职岗位执法责任制,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岗位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明确责任和量化指标,做到因事设岗,明确各岗位主要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使业务操作流程符合依法办事原则;要按照岗位责任制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使每一个岗位工作人员都能在岗位上谋政、尽职、勤政,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正确性,确保干部公正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要严格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受赔偿、违规受追究。税收执法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查处。对违规违纪或不履行职责的,要严肃查处,防止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

五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原则,畅通信息渠道。要通过信访、领导班子检查、巡视检查、经济审计、案件调查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特别注意从机构调整、人事变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以及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了解和掌握信息。加强预警信息评估分析,及时梳理分析获取的信息,正确评估研判腐败苗头和趋势,从中发现案件线索,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关口前移,未雨绸缪,把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第三,加强监督,构建反腐监督网络。

加强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滥用权力是最大的腐败。没有监督的力量,很容易走向腐败。根据不同的层次和特点,要把各种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定期讲好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作用,着力解决廉洁纳税等问题。二是加强群众监督。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结合公务员考核、干部考察对干部进行全面民主评议,将廉政考核与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NPC代表和CPPCC委员视察工作、组织监督员走访企业和纳税人、开展问卷调查、发放反腐监督卡、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可以从外部监督税务人员,形成监督合力,将税务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四是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民主评议职业操守、纳税服务评价、优化投资环境等活动,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监督干部执法行为,公开曝光不诚信行为,督促整改。五是强化执纪监督。对不同岗位干部行使的行政财权进行执法监督,建立干部违纪举报制度,认真开展信访排查,及时掌握违纪情况和案件线索,全面防止有法不依、低税收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