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常态化的防控措施如何落实?
切实压实“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厌战、侥幸、放松,把底线思维贯穿到战争的“流行病”中。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宾馆、民宿、餐饮服务、宗教场所、养老机构、旅游景点、文体娱乐等交通枢纽以及机场、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会距离、减少人员聚集等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和个人防护。
二、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落实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政策,对入境人员实行全流程闭环严格管理,做到从入境检疫、控制转运、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全过程无缝衔接,坚决杜绝入境人员逃、漏。切实加强隔离场所监管,落实环境消毒、垃圾污水处理、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防止隔离场所感染。
三是严格排查和管理高危人员
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动态,及时掌握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依法依规开展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来(回)蓉人员、红黄码人员、外省口岸入境人员排查工作, 准确、科学地实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坚决落实“出院必办、检查必办、检查必管”。
第四,加强医疗机构医院感的防控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防控制度,全面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责任制,规范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接诊、筛查、观察和转诊工作流程。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规范“三区两通道”设置。定点医院要加强隔离病房管理,确保人流、物流、气流分离,防止交叉感染。要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培训,切实增强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意识和敏感性。
五、加强常态化监测预警
加强疫情多点监测预警,按照《成都市新冠肺炎检测技术方案(2021版)》要求,坚持“人、物、环境”监测,根据疫情情况增加高危岗位人、物、环境监测内容和频次。同时,加强常态化监测的质量控制和结果应用,确保疫情防控“四早”措施的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哨兵”和“探头”作用,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病意识,一旦发现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要及时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
六、加强重点行业疫情防控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建筑、旅游、餐饮等用工量大、流动性强的行业,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季节工和临时工的健康监测,主动询问其生活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开学准备。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防控措施不落实、未实施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的,不得返校。严格落实开学前14天师生自我健康监测,返校前按要求完成高危师生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防止其带病、带险返校。
七、落实会展活动防控措施。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展会主办方应控制参会人员密度,可根据展会规模采取预约报名、错峰参观等限流措施。展会主办方应建立人员信息库,做好入场人员的体温检测和调查工作。入场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者及时隔离排查。
八、落实人员招聘防控措施。
加强对求职者的科学防护宣传教育,引导其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履行自我管理责任。要严格检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人社服务窗口入口卫生,落实招聘现场和服务大厅防控措施,加强现场人员疏导,确保防控到位。对新员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做好个人防护后才能进入单位工作,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
九、扎实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坚决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坚持“属地优先、条块结合”、“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确保“该联系的都联系”。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会的指导作用和社区(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严格落实疫苗全过程追溯要求,细化关键岗位管理和防范措施,确保疫苗接种安全、人员组织安全和接种信息安全,防止疫苗在流通过程中失控。要优化预防接种服务,加强“一老一小”预防接种服务保障,为他们提供人性化服务。
十、强化公众防控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宣传平台,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努力增强公众的防控意识、健康素养和预防接种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自觉遵守各项措施,坚持“防疫三件套”,即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提倡非必要不要出境,不要去国内有疫情的城市。如需前往,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少聚少动,回成都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饭店)和工作单位报告,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