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理工学院图书馆借阅规则
1.所有持有我们借书证的读者将凭自己的借书证借书。将借书证借给他人的,停发1个月。未经本人同意借用他人借书证或捡拾的,按违规处理。
2.这个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以凭借书证在图书馆借书。取书时,将“替代板”放在被取书的位置;如果你不借这本书,请放回原处以免混淆。
3.教师干部借阅数量为20本,职工、退休职工、本科生、专科生6本,校外读者3本。
4.教职工和校外读者借阅期为60天,30天可续借1次;学生读者借阅期30天,可续借1次,15天。
5.读者借阅图书时,必须到收银台办理借阅手续。没有办理借阅手续的书是不能带出图书馆的。
6、馆藏线装书、珍本书、进口原版书、部分工具书等珍贵书刊原则上不外借,可在阅览室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馆领导批准,读者可短期借阅图书10天。
7、借阅图书逾期处理规定:
(1)每册书刊每逾期1天罚款0.1元。
(2)寒暑假应还的书自动顺延到开学。开学后一周内可以还书。
(3)教师出差,不能按时还书时,可根据单位指示免交罚款。
(4)学生、读者在全班统一实习期间借书逾期,由其所在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注明全班实习起止时间,可免于罚款。
8.如有特殊需要,图书馆有权随时催还借出的图书。
9.使用我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的读者借阅图书资料,根据《江苏省高校图书馆借阅、文献传递协议试行办法》。
10,借阅的图书如有损毁、丢失,按《图书馆书刊丢失损毁赔偿办法》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