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站运行规范

1,本规范是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维的安全操作体系。经营范围包括:充换电设备、仪器仪表、动力电池、电动汽车及其系统部件。所有相关员工应熟记本操作规范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应急预案,并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

2.参与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维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维规范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充换电站安全运维,准确记录电动汽车充换电运行状态。

3.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或事故时,应执行安全应急预案中的相关措施。1,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国家有关用电安全法规和触电急救法。

2.操作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理念,时刻关注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无条件遵守安全规定。

3.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在潮湿区域工作时注意安全措施。

4、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工具的绝缘情况,正确使用各种仪器仪表。

5.操作前,确认车辆已停在指定位置,打开车辆动力电池箱盖,检查电池箱外观,打开车辆后部低压电源。

6.换电池机器人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由两个人操作,一个操作员,一个主管和检查员。

2)确保机器人工作时,机器人操作范围内没有其他人员(必要人员除外)。

3)不允许任何人在机器人和车辆之间或机器人和电池架之间行走(紧急情况除外)。

4)机器人来回移动时,操作者必须将密码交给监护人,得到监护人的确认,机器人才能移动。

5)确认车上电池箱电磁锁已准备好,关闭电池箱门,挂好电池箱门安全绳,关闭自动解锁电源,关闭车辆后门。

6)确认电池架上的电池安装牢固。

7)要修改机器人的运行程序,必须在实际运行前进行试运行。

8)严格按照规定维护机器人。记录机器人的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更换动力电池的注意事项:

1)严格带电靠近高压电极;

2)电池和电池箱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

3)更换动力电池时,如果更换的动力电池温度过高或发现连接极发黑或熔化,应执行应急预案中的相关措施。

4)确认车辆上的电池和电池架安装牢固;

8.更换电池时,严格避免在高压电机附近充电。蓄电池和蓄电池箱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车辆和蓄电池架上的蓄电池必须安装稳固。

9.从机架上取下电池前,必须将托盘完全收回,设备应停在0度或180度。工作托盘上应该没有电池。

10.机器人左右移动时,需要将托盘和气缸收回到位,高度不能超过300mm。

11,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在更换蓄电池或维修车辆的蓄电池箱之前,确认车辆已经停止,并在其工作的车辆前方放置“停止标志”。操作完毕后,请司机签字确认,然后摘掉“停车牌”。

2)注意交通。

3)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指南工作。

4)严格按照客车运行规程进行安全运行。1,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国家有关用电安全法规和触电急救法。

2、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防护用品,在潮湿地区工作时应注意安全措施。

3、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工具、设备的绝缘情况,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检修。正确使用各种仪器仪表。

4、充电操作步骤:

1)检查充电器三相输入和DC输出线的连接插头是否可靠。

2)选择是否运行在电池管理模式下,根据电池特性设置合适的总充电电压、电池极限电压、充电电流等参数。第一次设置参数后无特殊情况不要更改以上参数,下次充电时可自动显示最新的充电参数。

3)做好收费记录。

4)如果接触器、液晶显示器、风扇等。工作不正常,请不要启动机器等待维修。

6、充电注意事项:

1)在充电过程中,应严密监控充电器的运行状态,包括充电电流、充电电压和电池温度。如果有电池管理系统在运行,还应该检测电池电压的变化。

2)电池接近饱和后,电池电压迅速上升。应密切观察,及时停止充电。如发现充电异常,应立即停机,记录故障现象,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以便相关人员处理。

3)动力电池过热、冒烟、着火或爆炸等。,执行应急预案中的相关措施。

4)如果在充电过程中发现内部噪音异常、电流和电压显示异常、充电器有异常气味或冒烟、液晶显示异常、各种信号指示灯显示异常,请立即停机,以免造成更大的部件损坏。

5)充电时禁止靠近充电器和电池,充电时禁止突然断开电源或负载电源插头。

6)充电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充电时应保证车间通风正常,并定期检查风扇运转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上报维修,保证通风装置的正常使用。

7)如遇雷电天气,由于空气湿度较大,请先将充电器接上电源,待充电器工作30分钟后再开始充电。

8)如果某个充电器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应停止属于充电架的所有充电器,并切断充电架的三相电源总开关,然后才能将其拆下进行维修。

9)禁止非专业人员拆卸充电器,所有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上岗。出现故障时,为了避免充电器残电造成的人身安全危机,需要15分钟拆开充电器进行维修,维修时要做好防静电措施。

10)充电器应采取绝缘措施。充电器上禁止堆放其他物品,充电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11)充电车间必须消除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12)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始终防止碰撞、触电和动力电池意外掉落等伤害。

13)严禁踩、踩、敲、撞机械设备,严禁未经规定将生产设备挪作他用。

14)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运转中禁止其他人员触摸设备开关。1,对操作员的基本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在监控计算机上进行基本操作。

2)运行人员应熟悉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监控系统各接入设备的结构、原理、网络连接和功能。

3)运行人员可以对现场运行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正常的监控、操作、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

4)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监控系统的定期检查

1)运行人员需要对监控系统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监控系统的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

2)检查内容应包括监控系统主机运行是否正常,各设备运行指示灯是否正常,监控程序数据刷新是否正常,与监控设备和智能设备的通讯是否正常,监控功能是否正常。

3)监视系统连接的各设备上的电源指示灯是否正常,运行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设备有无死机和异常情况。

4)检查监控系统的各种运行报表和业务报表,发现异常和错误数据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3.运营方应及时核对监控系统主机上报的项目,发现异常情况应与充换电现场核对,并向相关责任部门报告。

4.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期间,所有站点都有手动充电和更换操作。在进行充换电遥控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与充换电现场人员确认,获得批准后,方可在监控系统上进行遥控操作。

5.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期间,没有手动充电和更换操作。操作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必须按照预先制定的操作指令流程检查相关遥控信号,确认信号正确并做好记录后,在监控系统中进行遥控操作。

6.对于充换电站的日常充换电操作,应制定日常充换电操作的业务流程图。监控系统发起的所有充换电操作必须按照充换电操作业务流程图进行。一个操作员发出订单申请,另一个操作员在完成订单检查后发出订单。当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操作者可按应急程序进行处理,处理后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7.任何影响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监控系统及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测试、故障处理等工作,应在工作前提前向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并开具工作票,经相关责任部门同意并征得系统运行人员许可后方可进行。

8、操作人员可以按照现场操作规程的规定,对监控系统装置进行电源复位等简单的故障处理工作。

9.运行人员如发现监控装置出现紧急故障,如装置电源着火、冒烟等,应立即断开监控装置电源,待故障情况缓解后,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10.电动汽车充换电站一次设备维护测试完成后,运行人员应核实自动化数据是否与现场一致,如不一致,应先通知维护人员核实;当仍未找到故障原因时,值班人员应通知自动化人员进行核实。

11,监控系统技术管理

1)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监控系统一旦投入运行,运行人员必须做好运行记录(在运行日志中记录当班系统是否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并在交接班时检查确认监控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监控主机验收投入运行后,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退出监控程序。

3)禁止操作人员修改监控系统的数据和组态。

4)运行人员应仔细观察和分析监控系统运行中的各种异常现象,发现后应立即向相关责任部门汇报。

5)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

(1)不得在监控主机上使用或安装与监控系统无关的计算机软件。

(2)监控系统的网络应为独立的专用网络。未经维护部门批准,禁止将任何计算机接入网络。

(3)为满足生产需要,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监控系统专网与本局局域网、省中心调度自动化专网、地区县电力公司调度自动化专网有长期或短期网络连接,应遵循国家二级电力系统安全防护总体规划。

6)监控系统数据备份

(1)运营部应定期备份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监控系统的数据,监控系统和数据库的可用备份不少于两份,分别存储在不同的介质和不同的地方。

(2)各运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数据备份制度,确保备份的完整性、可用性和及时性。

7)运行管理部应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和维修工具、仪表、仪器,并分类存放。备品备件应定期检测。

8)监控系统应有完整的现场运行资料,如监控系统设备缺陷记录、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监控设备接线示意图等。

9)监控系统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档案应由专人统一存放和管理。

12,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

1)不要修改、添加或删除监控主机的文件,不要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电脑操作。

2)禁止带电插拔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连接,禁止在不退出监控程序的情况下开机或关机。

3)禁止在监控系统和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使用电加热器等电器。

4)维护人员负责清洁监控系统的所有设备。

5)监控系统专用不间断电源专用于计算机监控系统。未经允许,任何其他电气设备不得连接到本电源。

6)明确操作人员对监控计算机的操作权限。每个操作员应严格按照自己的权限进行操作。禁止冒用他人名义和职权进行他不允许的操作。操作员应对自己的密码负责。

7)运行中的计算机监控软件系统的参数设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8)监控系统软件及相关应用软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复制,禁止流出和传播。

9)监控软件系统在使用新引入的应用软件前,应先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不存在病毒感染、木马和后门漏洞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