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就是要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

基地是发挥特色优势、展示和引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阵地,是整合人力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重要平台。学校、科研院所、新闻媒体、文化场馆等教育文化相关企事业单位可以申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活动推广、会议培训、合作交流,宣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经典诵读、写作、口语实践活动。加强语言文字和中华经典的研究阐释、教育传承和创新传播,完成国家和省级语言文字部门下达或委托的任务。

申报条件

一般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机构,能够认真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和管理能力的领导班子;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善于创新的优秀团队;具有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开展创新语言文字工作的特色优势;具有稳定的人员、资金、场所等支持基地持续运行的条件。

省级语言文字部门应在每年的1.30前,对上一年度省级基地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今年的工作计划统一报送教育部,由应用管理司(国家语委办公室)进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