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
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是一项创新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大胆探索,精心组织,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落实职责。同时,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积极支持有关部门的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要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支持,根据文化考核、学分管理、学历认可、文凭发放等工作的实际需要,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为及时了解各地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认真做好每年6月65438+2月中旬学分管理和学历认证的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各设区市教育局应于每年12年底前将相关情况书面报我局成人教育处。
附件:
1.浙江省成年居民学历档案登记表样式
2.浙江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文凭样式(以成人职业高中为例)
2008年12月28日发布的新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