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蜜蜂保护政策

法律分析:(1)加大对养蜂业发展的支持和保护。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蜂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规模化蜂场备案和养殖档案制度,规范蜜蜂检疫行为。探索在养蜂主产区建立成熟蜂蜜生产补贴和政策性保险政策,提高养殖积极性,降低养殖风险。推动出台蜜源植物保护利用政策,探索有偿授粉机制,协调有关部门支持造林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蜜源植物的种植。(二)保护养蜂人的合法权益。逐步推进蜂产品优质优价,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蜜蜂集中的地区,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治安、收费、蜂产品销售、蜜蜂农药中毒、人体安全等问题,保护蜂农的人身权利和经济利益。鼓励和支持农民在粮食、果树、蔬菜等作物的蜜流期,采用绿色防控技术,喷洒对蜜蜂低毒的农药。加快推行农药喷洒事先告知制度,探索建立农民和养蜂人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积极支持建立养蜂产业风险救助基金制度,不断增强养蜂人抵御风险和灾害的能力。(3)加快科研开发和应用步伐。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养蜂和蜜蜂授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大对养蜂新机器、新蜂药、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加强养蜂生产加工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系,切实做好养蜂人科技培训工作,通过举办现场会、培训班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层次培训养蜂人,提高养蜂管理技术水平。

法律依据:养蜂管理办法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养蜂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蜂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养蜂业的发展,推进养蜂的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推广蜜蜂授粉技术,发挥养蜂在促进农业增产提质、保护生态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第五条养蜂人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其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和培训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蜂行业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指导和服务,提高养蜂的组织化和产业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