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财经纪律案例分析

违反财经纪律是指违反财经管理法规,破坏国家财经管理秩序,应当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的行为。下面是我跟大家分享的一个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例。欢迎阅读!

违反财经纪律案件1:

某村两委干部集体参与不入账收入6.7万元,从虚列项目中套取3.3万元冲抵村里未入账的招待费,并将未入账的招待费发票3万余元烧毁。

2008年8月,某村主任在村两委会议上公开提出,当年出售的村集体所有木材9.7万元只入账3万余元,其余6.7万元未入账村账,用于冲抵2007年6月至2008年8月村里无法上报的招待费。取得了两个村委会的一致同意。到2008年底,村里又增加了3万元不能上报的招待费。村主任再次提出用虚列项目冲抵招待费,得到了两个村委会成员的一致同意。2009年春节前,村主任通过乡水利工作站站长黄,在村里虚列了一套工程量清单、工程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等虚假文件。村两委干部在相关虚假文件上签字。由于伪造手续齐全,他们顺利通过了乡管理站的审核,从而取出3.3万元现金,扣除税款和给黄的好处费1.000元,其余3万元全部取出。

违反财经纪律案件2:

2011黄梅县诺布院园林管理处上明水村在黄梅县挂牌。农民健身工程?工程范围,并获得2万元工程款。后该村委会原主任徐某某找到黄梅县体育局原局长吴,要求吴为该村购买体育器材,并将购买金额10000元交给吴。在明知该村已获得项目资金支持,不再享受免费发放体育器材的情况下,吴利用职权,将省体育局免费发放的体育器材安排给上明水村,然后将该村购买的10000元用于日常开支。吴被黄梅县纪委立案调查。

3 .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湖北黄冈市黄州区赤壁街道宝塔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张高平(机关公务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7年6月1日至2014日,该区赤壁街道宝塔社区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中扣缴工资581000元,用于弥补社区办公经费不足和请客送礼等费用。他人捐赠及部分社区收入43960元未纳入社区财政专户统一管理。2011至2014期间,张高平利用职务之便,以外出培训、考察等名义,违规占用公款8000元,报销应由个人缴纳的电话费、住房公积金* * 12743.6元。此外,张高平仍有公车私用。赤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给予张高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按照程序,张高平被免去赤壁街道宝塔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职务。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资金2万元。

4 .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1999 1至2004年6月,京山县三阳镇民政办公室按规定登记了38名逾期应除名的死亡优抚和社会救济对象,并以用于镇福利院业务经费和民政办公室经费为名,领取优抚金11.1657万元。该镇分管民政的党委委员、副镇长张某某不制止、不纠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某某,问题核实后未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镇党委书记尹某某对记者多次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对此,京山县委给予尹某某、张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吴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阳镇党委给予直接责任人、镇民政会计、镇福利院院长徐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镇福利院院长职务。京山县民政局辞退了他的民政会计。

5 .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2010年初至2013年3月,河南县12所学校的11挪用学生助学金和公用经费* *共计5199449元,其中3351050元用于学校基建或补充。

2011至2013,河南县卫生系统发生多起违纪问题。县卫生局截留挪用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和药品零差补贴251175元,设立?小金库?;托叶玛卫生院、多松乡卫生院、尤甘宁镇卫生院、宁木特乡卫生院、色龙乡卫生院、克胜乡卫生院等6个单位挪用、虚报、冒名、私分专项资金319585.2元;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原局长卢成元,将52万元公款长期借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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