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体育局关于各类健身场所有序开放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体育局是市级开发区的体育主管部门:
为做好全市体育健身场所精准防控、安全有序开放工作,进一步满足群众健身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原则
坚持有序开放的原则,预防和控制疫情第一。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许可下,各县市区逐步开放健身场所,并根据《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场馆代码”的通知》要求,各体育健身场所严格执行扫码登记制度,做好出入境人员的管理登记工作。
贯彻“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在推进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安全有序恢复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减轻体育健身服务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明确业务单位的主要责任原则
体育健身场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属地相关规定进行疫情防控和运营管理。各经营单位法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预约服务、错峰等措施,确保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运行。
二、体育健身场所开放的范围和要求
开旷草原
体育健身场所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设施和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
开放需求
1.主动承诺,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健身设施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许可下,有序做好复工准备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各健身中心要结合本次疫情特点,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防控措施。
3.加强管理人员管理和疫情防控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和从业人员情况,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防疫培训教育,认真排查风险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建立工人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系统。所有服务岗位人员必须纳入“应检尽检”人员范围,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核酸检测统计和调度工作。
4.配备足够的防治材料。提前准备好口罩、体温计、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确保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和正常运行。加强酒精等消毒制剂的管理和使用,做到单独存放、专人保管、科学使用、安全使用。
5.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和准入检查。按照要求和操作流程,各健身中心要全面申领《山东省公共场所代码》,张贴在入口处显著位置,并安排专人指导和监督出入人员扫码登记。对于没有智能手机的特殊群体,如果有同行,同行会扫码登记;如无同事,健身场馆经理或引导人员进行扫码登记或人工登记,妥善保管人工登记记录,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山东省公共* * *场馆代码”的统计和调度工作。
6.严格控制入场人员。加强现场巡查和人流动态监测,确保在非疫情防控条件下,进场人数保持在日规模的50%以内,确保每人锻炼空间不少于3-4平方米。继续暂停组织培训、会议、集体课和其他聚会活动。
7.落实防疫和卫生措施。通风消毒,每天早、中、晚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健身器材设施、公共用品应严格执行“一人一消毒”,并根据使用情况增加清洗消毒次数,每日营业结束后彻底清洗所有设施和场所。
8.积极配合各级监督检查。对经营的服务项目明码标价,不利用疫情谋取不义之财,全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在依法依规落实防治责任的前提下,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好防治工作。
潍坊市体育局
2022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