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如果违反劳动法还有效吗?

签订的协议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拟定劳动合同条款,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一方违背真实意愿。

2.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无效。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其核心含义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致。用人单位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老病死与企业无关”等。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的主体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资格条件。内容必须合法。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条文中有很多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