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公司荣誉
2003年至2007年,省局(公司)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省级文明行业”等20多项荣誉。2008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行业”称号,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授予“全国卷烟打假特别贡献奖”称号,被审计署授予“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机关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劳动模范之家”称号,全省烟草商业系统被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行业”称号。
2009年,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以防止烟叶过热、提升卷烟质量、实现税利增长为主要任务,打造“严格规范、高效活力”的湖南烟草。 围绕打造湖南烟草商业服务品牌形象和提升企业竞争实力,进一步夯实基础,深化改革,努力推动全省系统持续健康发展。
内部机构和职责
(1)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负责组织制定省局(公司)政务管理规章制度,维护机关工作秩序;负责督办省局(公司)局长、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协助省局(公司)领导了解和掌握全局,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工作到位;负责主持重要会议,组织起草重要材料;负责公文处理、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外事、接待、统战、值班等工作;负责督办NPC代表和CPPCC委员的建议;负责协调与烟草行业系统的关系;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计划部(经济运行部)
根据国家局和总公司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研究提出全系统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制定、组织和实施全系统经济运行控制方案,对经营活动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和监控,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依法实施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收集整理卷烟经营信息;负责编制下达全系统卷烟、烟草流通年度、季度计划,调度全系统卷烟、烟草流通,进行库存分析;负责全系统各项经济指标的制定和考核;负责全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基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归口管理;负责全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垄断监督管理办公室(垄断稽查总队、内部垄断管理监督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烟草系统的专卖监督管理和工商企业内部专卖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品运输许可证等各类专卖管理证件的管理;负责对全省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卷烟打假和走私工作;负责罚没物资和罚款的管理;负责对市专卖管理局的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指导市、县局开展本级监管和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对下级局的内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系统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负责实施垄断信息化建设;完成省局(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4)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司
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研究提出实施意见;负责审查全系统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系统改革总体方案;负责全系统企业单位的设立、分立、合并和撤销;负责学习法律法规,办理法律事务、法律咨询和行政复议;负责审查省局(公司)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重大经济合同;负责相关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全系统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财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监督下属企事业单位执行财经法规、财税制度、财务会计政策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负责制定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通过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审批,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实施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全系统大宗物资的集中采购;负责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负责组织年度财务预决算,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负责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和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负责省局(公司)机关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制定全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考核指标,检查和考核各单位的完成情况;负责调度和监督国有资产的转让和处置;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审计局
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系统企事业单位开展审计工作;负责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负责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期届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经营目标责任审计和基建预决算审计;负责受理下属企事业单位对审计结果的投诉;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科学技术部
研究制定全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全系统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相关标准化工作;负责科技创新、科技交流与合作、专利申请、成果推广和奖励;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申报、初审及相关管理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人事劳动部门(职业技能鉴定站、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管理全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配置;制定人事、劳动、教育、社会保障等规章制度。整个系统的;负责省局(公司)领导干部和省局(公司)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调配、任免、考核、晋升、奖惩、教育等工作;负责下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系统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承担薪酬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省局(公司)机关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和福利管理;负责下属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省局(公司)领导干部政审和出国人员因私护照管理;负责省局(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下属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教育培训;负责全省行业鉴定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鉴定计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全省鉴定站题库管理、鉴定考核、证书管理、竞赛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划、建立和运行;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评审和聘任;负责管理省局(公司)党管干部档案;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思想政治工作部(与党委、工会合署办公)
负责贯彻上级党组织和省局(公司)党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负责制定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意见;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系统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负责机关党建工作,了解和研究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指导下属企事业单位配合地方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负责全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省局(公司)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指导全系统工会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监察部(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及省级局(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履行本级监察职责,对省局(公司)党组及其成员、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行政监察;负责受理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负责调查处理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提出建议;负责受理党员对纪律处分的申诉和行政监察对象对纪律处分的申诉;负责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和再监督;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安全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全系统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规范和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系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和协调;负责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全系统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安全工作情况;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投资管理处
负责监督管理全系统的多元化投资;负责编制全系统多元化投资管理发展规划,制定多元化投资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负责省局(公司)机关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多元化投资项目的审核和审批;负责掌握和分析多元化业务的发展趋势,指导多元化企业的管理活动;负责监管多元化投资形成的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3)烟草管理处
负责烟叶收购国家标准和国家局关于烟叶生产、收购、流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制定全系统烟草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全系统烟叶国家标准的管理;负责烟叶收购的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烟叶种植、收购、复烤、储存和调拨计划;负责全省烟草购销合同和加工合同的管理;负责全省烟草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技创新;负责全省烤烟产、供、销的统计信息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卷烟销售管理处
负责规划、指导和管理全系统卷烟销售网络和卷烟储运的建设;负责制定全系统卷烟业务发展规划,指导下属企业制定本单位卷烟销售的规章制度,监督下属企业的销售行为,检查经营活动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卷烟业务年度计划,制定卷烟业务考核办法;负责调控全系统卷烟品牌和销量;负责协调卷烟订购货源的组织和衔接;负责监督检查卷烟价格的执行情况;负责建立全系统卷烟经营信息平台,分析全系统卷烟经营情况,为卷烟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后勤管理处
主要负责全省物流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制定全省物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省内物流项目的技术论证和评审,组织建立物流配送中心;组织制定全省物流运营管理规范,推动行业物流标准的实施;负责全省物流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实施工商一体化物流对接;开展物流培训、标准实施、对标、评估和考核;负责相关教育培训,加强团队建设。
(16)信息中心
负责全省烟草系统信息化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系统信息系统、数据中心、行业监管、业务应用管理、决策支持和平台支撑四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省信息网络、数据通信和系统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组织全省计算机软硬件的招标采购;负责省局计算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以及门户网站的建立、运行和维护;负责全省系统信息化工作队伍的建设。
(十七)烟草协会秘书处
负责系统学会的学术研究活动;组织实施科研咨询和学术交流;配合有关部门普及烟草科学技术,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编辑出版《湖南烟草》杂志;承担系统沟通团队的建设和管理;承担系统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研究所的研究工作。
(十八)服务中心。
负责省局(公司)机关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管理;负责设施、设备和动能的管理;负责办公费用和水、电、气、房屋维修费用的成本控制和管理;负责机关福利和职工食堂的管理及物资供应;负责环境、绿化和卫生管理;负责机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劳务用工管理;负责政府雇员的医疗保健管理;负责机关车辆管理;负责协调机关与当地政府、社区及相关部门的工作。
(十九)湖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办公室
负责对辖区内销售或查获的国内外卷烟产品进行真伪鉴定和检测,为卷烟打假提供技术支持;监督辖区内卷烟、烟叶、烟草材料及其他相关产品的质量;承担辖区内烟草制品的委托检验、新产品鉴定等相关检验检测任务。
(二十)中国烟草中南农业试验站。
负责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烟草农业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的研究;负责指导新技术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