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气安全法规中的安全生产

4.1液氯应符合GB 5138中的相关规定。

4.2氯气总管中的氢气含量≤0.4%。氯气液化后尾气中氢气含量应≤4.0%。

4.3充装液氯的压力不应超过65438±0.65438±0 MPa。

4.4液氯储罐、计量罐和气化器中液氯的充装量不应大于容器容积的80%。液氯充装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被液体封闭。

4.5不应将液氯蒸发器中的液氯充入液氯钢瓶。

4.6液氯汽化器、预冷器、换热器等设备应配备污水排放(NCl3)装置和污水处理设施,并定期分析NCl3含量,污水中NCl3含量不得大于60 g/L,否则应增加污水排放的次数和数量,并加强监测。

4.7为防止氯气压缩机或纳氏泵电源切断,造成电解槽氯气溢出,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a)氯气生产系统配有氯气吸收装置,防止氯气溢出;

b)装有氯气压缩机、纳氏泵出口氯气联锁阀或止回阀;

c)配备电解DC电源、氯气压缩机、纳氏泵出口阀、氯气吸收装置启动电源等装置,并与氯气压缩机和纳氏泵电源联锁。

4.8氯气设备、管道和阀门在安装前应进行清洗、吹扫和干燥,并定期清除滞留在反应设备和管道中的反应产物,消除堵塞。阀门应逐个进行压力试验,重要管道和阀门应建立定期更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