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煤矿工人的培训内容
一、为了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技术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所有进入我矿的员工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未经培训和考核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教育的员工造成事故的,追究经销部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矿山安全监督站应全面负责安全培训。矿山安全监督站必须及时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向主管矿长报告。
三。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2)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内容;
(3)本工种的操作程序、相关设备和仪器的操作及故障排除方法;
(4)煤矿安全基本知识、事故预兆和自救、互救、外伤急救基本知识。
四、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培训教育才能独立工作。从事井下作业的员工一级培训教育由安监部门组织,学习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二级培训教育由用人单位(车间或部门)承担,为期3天。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师徒合同,师徒合同为期4个月。第三级培训和教育由团队负责。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传帮带。
培训内容:入井前
1,安全思想政治教育,包括:(1),安全思想教育。
(2)遵纪守法教育。
2、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教育。
(1)、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意义。(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理论教育
(1),一般理论知识,“采矿、采掘、机器、运输、通讯”五大项。(2)、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包括应知教育、应知教育。4、三级安全教育
(1),矿井教育,包括(安全生产要求)。
(2)班组教育,包括班组教育(制度、分工、生产制度)。
(3)班组岗位教育:包括岗位信息、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使用的工具设备等。4.培训结束后将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